财政系统党风廉政工作总结 第 1 篇:财政系统党风廉政建设三、仔细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确保各项反腐倡廉工作任务的完成 各级财政部门要站在提高党的执政能力的高度,进一步加强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领导,仔细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确保各项反腐倡廉工作任务的完成。要建立和完善各级领导干部“一岗双责”的责任体系,将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作为领导干部述职述廉和年终考核考评的重要内容,坚持严格的考核和责任追究。要继续实行财政工作目标责任制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双百分考核,维护责任制的权威性和严肃性,对那些领导不力、甚至放任不管,导致不正之风 —17— 长期蔓延而造成严重后果的单位主要领导,要责令其引咎辞取,对有关责任人员,要严肃追究其责任。对重大决策不经集体讨论擅自决定造成严重后果,以至出现重大腐败问题的单位,要坚决追究其主要领导的责任,并对该单位的目标责任制实行优秀等级的“一票否决”。各级财政部门党组和行政领导班子要监督,并主动接受监督。纪检监察机构要协助党组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协调督促各项任务的落实,要进一步法律规范工作秩序,健全机制,推动组织协调工作的法律规范化、制度化。 四、努力加强财政监督检查,确保财政资金安全、法律规范、有效 根据全市财政监督工作会议精神,关于今年的具体工作安排,我局已下发了工作重点通知,为此,我强调以下几点: 1、着眼进展,不断完善,进一步深化财政监督机制的建设。各级财政监督机构在监督观念上,要把财政监督作为财政管理的必要环节和有机组成部分,纳入制度安排和程序设计,加大事前和事中监督力度,真正形成财政监督与财政管理的密切结合,逐步实现对财政资金运行全过程的动态监控;在监督内容上,要紧密围绕支出监督、收入监督,内部监督、会计监督四条主线开展工作;在切入点的选择上,要立足实际,不搞一刀切,在工作要求上,要把握财政监督机制建设的稳定性、同步性、互动性和法律规范性。我们将继续做好财政监督业务机制建设工作,重点在开展监督事项、法律规范监管行为、提高监管质 —18— 量等方面取得突破,以机制建设促进业务工作深化,以业务工作巩固机制建设成果,切实提高区级财政分配基础数据的真实性和可靠性。一是加强调研,统一规划监督股业务机制框架。为保障机制建设的顺利推动,我们将深化一线加强调研,了解情况,掌握动态,及时应对和解决机制建设中出现的问题;要组织召开研讨会,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