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易斯·康】无可言说的本原——《静谧与光明》的解析一九六九年二月十二日,建筑师路易斯·康(Louis Kahn)在瑞士苏黎世理工学院发表了一篇演讲,题目是“静与光”(Silence and Light),或者译为“静谧与光明”(《静谧与光明》,载《路易·康》,李大夏编著,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一九九三年版)
在简短的开场白后,他有些突然地谈到了“静”这个概念: 静并不是十分十分宁静
这是一种可称之为无光,无暗的东西
这些都是生造的词……但为何不可无光,无暗
存在的愿望,表达的愿望
(第三自然段) 一般而言,光对暗,静对闹,从来没有看到过光与静的对举
至于说无光,无暗;存在的愿望,表达的愿望(Lightless; Darkless;Desire to be; to express),则更加不能理解
好在路易斯·康立即谈到了“光”: 我转向光,它是所有存在事物的造就者……可以说光,一切存在的造就者,也造就了物,物产生影,影属于光
(第四自然段) 显然,这里的光(light)是一种无所不能的造物者,一个与静(silence)相对举的概念,与暗(dark)没有什么关系,难怪路易斯·康说静是“一种可称之为无光,无暗的东西”;在我们通常对举的光(light)和影(shadow)这两个概念中,路易斯·康把后者归结为前者,于是,影不再出现在讨论中
这种光、物、影的隐喻也在柏拉图那里出现过
柏拉图用这个系列隐喻来说明各种“理型”(每类具体事物共同的本原)的层次关系:太阳是善的理型,物体喻为一般理型,影子则如世间万物
只有太阳才能使物体有影子,只有物体才能有影子,而影子是源于两者的
人们的认识如同观看物体,这也需要阳光(谢文郁:《〈智者篇〉和柏拉图理型论的进展》,载《蒂迈欧篇》,谢文郁译本,上海人民出版社二○○五年版,附录一)
但康的目的显然不是为了重复柏拉图的见解,不是为了突出光作为理型的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