销售业务内部控制制度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了加强公司对销售业务的内部控制,法律规范销售行为,防范销售过程中的差错和舞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企业内部控制基本法律规范》,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销售,主要是指公司销售商品并取得货款的行为
公司提供服务并收取价款,可以参照本制度的规定执行
第三条 公司在销售过程中,至少应关注涉及销售业务的下列风险:1、销售行为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可能遭受外部处罚、经济损失和信誉损失
2、销售未经适当审批或超越授权审批,可能因重大差错、舞弊、欺诈而导致损失
3、销售政策和信用政策管理不法律规范、不科学,可能导致销售不畅、库存积压、资产运营效率低下、经营难以为继
4、合同协议签订未经正确授权,可能导致资产损失、舞弊和法律诉讼
5、应收账款和应收票据管理不善,账龄分析不准确,可能由于未能收回或未能及时收回欠款而导致收入流失和法律诉讼
第四条 公司在建立与实施销售内部控制过程中,至少应强化对下列关键方面或关键环节的控制:1、职责分工、权限范围和审批程序应明确法律规范,机构设置和人员配备应科学合理
2、销售政策和信用管理应科学合理,销售与发货控制流程应法律规范严密
3、应收账款应有效管理,及时催收;往来款项应定期核对,如有差错,及时改正
4、销售的确认、计量和报告应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的规定
第二章 职责分工与授权批准第五条 不相容岗位分离1、销售部门的销售业务与发货业务分离;2、销售业务、发货业务与会计业务分离;3、发运员与仓库保管员分离;4、销售政策和信用政策的制定人员与执行人员分离,信用管理岗位与销售收款岗位分设;5、销售业务人员与发票开具人员分离;6、公司不由同一部门或个人办理销售与收款业务的全过程
第六条 业务归口办理1、销售业务部门主要负责处理订单、签定合同、执行销售政策和信用政策、催收货款;2、发货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