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房屋建筑和市政根底设施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专用本〔 2 0 2 4 年 版 〕招标工程名称:长乐市湖南镇鹏程西路〔一期〕道路工程招 标 编 号:天亚招字 (2024)62 号 招 标 人:长乐市湖南镇人民政府〔盖章〕 招标代理机构:厦门天亚工程工程管理〔盖章〕招标文件发出日期:2024 年 9 月使用说明1
福建省房屋建筑和市政根底设施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24 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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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适用于我省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房屋建筑和市政根底设施工程施工招标工程,包括施工总承包、专业工程施工承包招标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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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及招标文件的答疑、澄清、修改或补充通知〔如有时〕组成
是所有房屋建筑和市政根底设施工程施工招标工程都通用的,由省建筑业协会招投标分会统一印制,由招标人和投标人自行购置和使用
由招标人根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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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定的格式和内容要求编制和出售
的内容,一般情况下必须全部执行,如有特别情况,招标人需要修改补充的,应当根据
中“投标须知内容修改表〞、“通用本补正数据表〞和“通用合同条款补正表〞规定的格式将有关内容填入表中,并不得违反法律、法规、规章及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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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及招标文件的答疑、澄清、修改或补充通知〔如有时〕为对应关联关系,可相互解释、互为说明
内有约定的招标文件内容,从
无专门约定的,从
如某些内容前后不一致,那么
不一致的,以
与招标文件的答疑、澄清、修改或补充通知〔如有时〕不一致的,以后者内容为准,不同时间上对同一内容的多种描述,以最后发出的内容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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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以双下划线标识的为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以空格下划线标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