门卫值班制度 门卫值班制度 为加强门卫管理,确保公司的施工和管理工作有序进行,保证公司财产及人员安全,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值班制度。 一、门卫在值班时要自觉遵守公司有关规章制度和国家的法律法规,要有较强的工作责任心。 严格执行《门卫值班制度》,仔细履行门卫职责。 二、门卫要严格遵守上班班时间,各班次工作时间如下: 早班:07:00—15:00 中班:15:00—23:00 夜班:23:00—07:00 三、门卫值班时要求着装整齐、文明值班,坚守岗位、礼貌待人,仔细执行交接班制度,做好当班记录。 四、每班次上岗人员应提前十分钟到岗完成交接班工作。 交换班时,应将注意事项交代清楚,交接内容以本班次发生的重要事项、上级安排的各项工作、需要向下一班次交接的任务和工作为主。 五、门卫值班时,严禁离岗、睡觉或酗酒、闲聊等,因事离开或外出巡察时,岗位应有人代班或锁好大门。 严禁无关人员在施工场地内逗留。 六、夜班值班时,要加强对施工场地外围物品、水电设施的巡察,防止意外发生,确保施工场地财物安全。 若发现问题要及时报告有关领导处理,因工作失职,给公司造成损失者,公司要追究当班门卫的责任。 七、各班次门卫在值班时,都要做好值班区域、大门外以及台阶周边的环境卫生。 八、进入施工场地的施工人员应按要求统一佩带项目部发放的出入证,门卫应严格检查各施工队人员出入证的佩带,无证可拒绝其进入施工现场,以免闲杂人员混进施工场地造成财物损坏和丢失。 九、如遇临时性检查和施工,应由公司项目部人员陪同,否则可拒绝来人进入施工场地。 十、如有来访人员到公司办事,应礼貌接待,并详细告诉公司现在的办公地址,不得敷衍了事,禁用“不知道、不清楚”回答。 十一、如有人携物资出入施工场地时,必须持有项目部王总签发并加盖项目部章的出门证。 其他人员打招呼或随行均不得放行。 十二、施工单位携带施工设备出入施工场地时,须在项目部工作人员知道的情况下,方可携带施工材料或设备出入施工场地。 十三、值班门卫如发现证物不符等可疑情况,有权将所带物品临时扣留,在搞清情况后方可放行。 — END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