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导考察制度 拟稿人: 领导考察制度 领导考察制度 领导考察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察工作,根据省、市委有关规定,现就进一步做好我区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常常性考察工作提出如下实施办法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科学的进展观和正确的政绩观,着力完善考核评价机制,全面、客观、准确地评价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政绩,不断提高执政能力和执政水平,为培育高素养的干部队伍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
二、考察对象 1、全区处级领导班子和在职处级领导干部
2、处级后备干部及其他区委确定需要考察的干部
三、考察内容 考察领导班子的主要内容是
思想政治建设、整体功能发挥、班子自身建设,统筹兼顾、科学决策,求实创新、执政为民,健全制度、依法办事,选人用人、队伍建设,民主集中、团结协作,履行职责、落实责任目标、工作实绩,廉政建设、监督管理等方面的情况
考察领导干部的主要内容是
政治素养、令行禁止,领导 能力、决策水平,改革创新、解决复杂问题能力,真抓实干、执行能力,顾全大局、团结协作,勤政为民、工作实绩,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情况
考察的重点是
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在推动改革、加快进展、保持稳定方面所做的工作和在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建设方面取得的实绩
四、方式方法 (一)年度考察 年度考察一般安排在每年年初或年末,按批阅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思想工作总结、民主测评、个别谈话、实地调查等步骤进行
参加民主测评和谈话的范围,按《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的规定结合所考察单位的实际确定
(二)专项考察 1、调研性考察
针对领导班子建设和干部成长的一般规律进行的考察
重点针对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队伍建设中存在的突出问题、薄弱环节或倾向性、苗头性问题,深化讨论人与事、人与岗、职位与职能、班子与个人的关系,提出优化领导班子结构、提高干部队伍素养、增强班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