驻校教官管理准则为加强管理,法律规范教官行为标准工作,严守纪律,特制定本《驻校教官管理准则》,要求全体教官严格遵守并且执行
本《驻校教官管理准则》于2024 年 02 月 20 日重新修订,自公布之日施行
以前所订制度与本准则不同之处以本《驻校教官管理准则》为准
一、教官纪律制度1、严格根据所在学校规定的上下班时间表上下班,严格执行作息制度,交接班制度和查铺查哨制度
每天上班的教官必须提前十分钟到达岗位交接
值班教官每天下班后,要向队长汇报当天的工作及事务,队长每周三、周日定期向上级主任报告当周的工作、事务,公布成绩
2、设立教官工作日记本,人手一本,每周日写工作小结报告一份,不少于 500字,于每周周一上午交给队长,由队长统一汇报工作至军校办公室,每周三发还工作日记本
3、各校教官队伍必须建立健全的值班制度,如发生意外事件或重大事件,调查清楚作好记录,以书面形式上报所驻校政教处和军校
4、各校教官队伍每星期组织一次例会,学习有关时事政治、政策、学校制度,检查一周工作,总结经验,提出合理建议和意见,并作好会议记录
5、节假日期间作息时间按所驻学校有关规定执行
6、学生、教官的宿舍区内要保持清洁,内务法律规范
7、上班时间内不得私自外出,不得随意离开校区,不准吃零食不准看报纸和听收音机
8、有事离开校区必须落实请假销假制度
9、早操、课间操及其他集会的队列集中时,必须站在正确的指挥位置
姿态端正,动作法律规范,口令要准确、清楚、宏亮
10、对违反纪律的学生要多做思想工作,以教育、辅导为主,不得对学生进行人身侵犯,处罚要得当,不得以罚代管,严禁打骂、体罚学生
11、关怀学生的身体和思想状况,伤病学生要及时就医,并保证学生休息时间
12、严格执行学校的宿舍管理制度,教官不得进入异性学生宿舍
13、加强责任心、增强安全意识,杜绝事故发生,要积极主动地配合各部门的工作,和老师、领导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