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楼室内公共部位吊顶与一楼石膏板隔断施工合同书 发包人(甲方): 置业有限公司承包人(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的规定, 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工程概况1 工程名称 : 一期二楼公共部位吊顶装饰工程2 工程地点:3 承包范围: 楼二楼室内公共通道吊顶装饰全过程,按图纸、甲方要求与附件规定
4 承包方式: 包工包料5 工期: 本工程自 年 月 日开工,于 年 月 日竣工
6 工程质量:合格 7 工程价款:A、①按 10#楼二楼室内的公共通道长度(56 米)为基数,每完成 一幢二楼室内公共通道吊顶装饰全过程的(以竣工验收合格为准),价款按:23500
00 元计算(含所有材料、人工费、税金等一切费用在内),详见报价清单
② 其他楼号二楼公共通道若有长短的,按 10#楼二楼室内公共通道的价格基数进行增加或减少;其余部位吊顶按实结算
③ 本期本项五幢暂定工程款总额:11
00 万元,具体按实结算
B、 ①一楼商铺石膏板双面隔墙(泰山牌系列轻钢龙骨主龙 1
0㎜副龙 0
45㎜泰山牌纸面石膏板 9
5㎜)② 价款:石膏板双面隔墙按:55
00 元/㎡计算(含所有材料、人工费、税金等一切费用在内)
③ 本期本项暂定工程款总额:10
00 万元,具体按实结算
8 履约保证金:签订合同前乙方应上交 10000 元履约保证金
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的两周内无息退还
第二条 甲方责任1、开工前 2 天,向乙方提供经确认的施工图纸或作法说明 3 份,并向乙方进行现场交底
清除影响施工的障碍物
向乙方提供施工所需的水、电接入口,并说明使用注意事项
办理施工所涉及的各种申请、批件等手续
施工发生的水电费由乙方支付
2、甲方指派 为驻施工场地代表,负责合同履行
对工程质量、进度进行监督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