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州区甘宁中心小学食堂管理实施细则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凡有学生就餐需求并具备相应条件的学校,均应开办食堂
第二条 学校食堂坚持“安全第一、服务至上、学区管理、分校核算、财务统一、计划配送、程序公开、大件公采"的原则
第三条 学校校长为食堂管理第一责任人,对学校食堂管理负总责,分管后勤工作副校长和总务主任具体负责食堂管理工作
第四条 学校食堂必须自主经营管理,不得对外承包或变相承包经营
第五条 学校食堂应自觉接受区教委、发改委、财政、审计、卫生局、食药监局和纪委监察等部门及中心校的指导、检查和监督
第二章 管理机构及职责制度第六条 食堂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熊德富,副组长:吴继友、李忠良、易良贵、陈德奎、张孟志,成员:张建军、胡显著、赵万渝;下设办公室由李忠良同志任办公室主任(负责食堂管理日常事务工作)
职责制度:1
加强对学校食堂工作的领导;2
制定食堂管理办法;3
合理配置食堂工作人员并落实相关职责;4
监督物品采购流程;5
监督财务管理;6
确定饭菜价格;7
抽查饭菜质量;8
落实食品卫生安全责任等;9
建立食堂管理制度;10
每月召开一次食堂管理会议
第七条 学校食堂管理监督小组;组长:罗荣明,副组长:张茂英、刘仙树、孙成富,成员:向晓绫、易良鄂、谭银树、陈建国、邹孝勇
职责制度: 1
评议饭菜价格、数量和质量;2
核查物品定点采购情况;3
核查食品卫生安全落实情况;4
核查食堂管理制度落实情况等;5
监督物资入库吊秤工作并在三联单、购货发票上签字;6
监督食堂财务收支每月分校公示情况;7
监督食堂物资每月盘存工作
第八条 学校食堂采购组;组长:易良贵,副组长:张建军、胡显著、赵万渝,成员:康晓琴、张传明、胡勇
职责制度: 1
学校食堂大宗物品采购,由学区统一组织招标,确定定点采购企业;2
严禁采购“三无” 食品、质量不合格和过期食品和非食用物质,不得滥用食品添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