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科集团区域公司招标管理办法(标杆经验,值得借鉴)2024—12—15 房地产经理人联盟收藏,稍后阅读总则1
为法律规范万科区域公司招标工作,坚持“公平、竞争、廉洁、保密、可追溯、科学择优"的招标原则、维护公司雇主形象,制定本管理办法
本办法适用于万科区域公司的所有招标业务
造价采购部负责本办法的编制、审核、修订工作;2
招标领导小组负责本办法的审批工作
本管理办法的解释及修订权在造价采购部,修订审批权在招标领导小组
招标方式及招标分类3
通常情况下均采纳邀请招标,特别项目经招领导小组审批同意后,可实施公开招标
招标分类:3
按办理职能部门分类,主要可分为:3
由研发部负责实施的设计类招标;3
由造价采购部负责实施的工程类招标和材设采购类招标;3
由工程部负责实施的工程类招标;3
按招标与否的角度,可以分为四类:3
第一类:明确需进行年度招标的;3
第二类:不论合同金额大小,本办法明确需实行招标的;3
第三类:不论合同金额大小,本办法明确不实行招标的;3
第四类:非第一、第二类、第三类项目,当合同金额大于 100 万元(含)时,则实行招标的;当合同金额小于 100 万元,可不实行招标的,但此部份不实行招标的,合同金额大于等于 50 万元的,应按规定进行邀请报价,50万元以下的,可直接议价
注:由造价采购部负责实施的工程项目及材设采购招标分类,详见附表 1
禁止将应统一招标的工程肢解或化整为零,规避招标
因项目特别,需采纳与本办法规定不一致的招标方式的,由招标责任人提出工作请示,通过招标管理小组审批同意后方能调整
特别项目列举如下:3
对单一来源的采购项目;3
因发生特别情况或紧急情况而来不及进行招标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