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上海建桥学院课程建设管理办法课程建设是教学基本建设中极其重要的内容,是实现人才培育模式改革,提高教学水平、保证教学质量的重要措施。为法律规范课程建设的管理,提高课程建设的水平和质量,保证课程建设的顺利实施并取得预期效果,促进课程教学改革与创新,特制订本办法.第一章 总则1。 课程建设要以培育具有国际视野的创新型、复合型、技术技能型的应用型人才为目标,体现能力为本、成果导向、以学生为中心的现代教育理念。学校课程建设分为达标课程、重点课程和精品课程三个层次.2.课程建设是专业建设的核心,为了更好地向应用型大学转型,建立产教融合协同育人的人才培育模式,课程建设应在专业建设指导下有组织、有计划地进行,不断充实专业建设的内涵并形成专业特色.3.教学内容、教学方法与手段是课程建设的核心要素,教学文件、课程网站、教学条件建设、教学改革和讨论、教学效果、课程改善过程是课程建设验收的主要项目.4.学校和二级学院都要建立课程建设管理机构,统筹课程建设的各管理事项.学校课程建设管理机构负责制订全校课程建设规划和各项管理制度以及选聘教学(教学管理)经验丰富、责任心强、作风正派、有一定威望的老师作为专家,负责课程建设的指导、验收、抽查复核工作.各二级学院应确定课程建设管理工作的责任院长,明确管理机构,负责制订本学院课程建设规划,明确年度目标,选聘合适人员成为课程建设指导与验收专家,组织本单位的课程建设及验收工作,监督课程建设质量.第二章 达标课程建设与管理1.建设目的:课程教学文档齐整法律规范,落实能力本位、成果导向的课程建设各项任务,形成不断自我完善的课程质量保证机制。2.建设对象:本、专科各专业人才培育方案中确定的各门课程,包括独立设置的实践课程,均作为达标建设和验收的对象。每门课程由开课学院归口建设。四年内完成全校课程达标建设和验收.3。每门课程原则上都以团队形式来建设,并明确一名课程建设负责人,课程建设负责人须为本校专职老师.若由助教担任课程建设负责人的,必须讲授该课程满一轮,且教学评价得分良好以上,并需配讲师以上职称的老师作为课程建设指导老师。4.各学院根据课程建设规划及时对完成建设的课程进行验收.学院验收完成后的课程资料文档学校组织专家抽检复核,比例不低于 25%,验收通过后的课程名单上网公示.校级重点课程建设验收通过,可以替代达标课程验收通过.5.达标课程建设和验收内容包括课程建设资料和老师授课状态两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