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理工大学人员引进与管理办法为落实人才强校战略,优化学校人力资源配置,实现学校“十三五”及中长期进展战略目标,特制定本办法.一、指导思想1。 坚持有所为、有所不为,建设一支与学校人才培育、未来进展水平相适应的高素养老师队伍。2。 科学设岗,公开招聘,严格程序,择优聘用,建立法律规范的人才引进机制。二、人员引进基本要求1。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2. 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操守。3。 具有系统的学术背景和较强学术进展潜力或具备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资格和技能;有良好的团队合作能力和国际学术背景者优先考虑。4。 身心健康,满足教学、科研、管理等岗位工作需要。三、老师录用条件(一)沪江领军人才沪江领军人才的引进条件及有关政策参照学校“沪江领军人才"引进管理相关办法执行。(二)骨干老师正副教授或相当职务且具有博士学历学位(紧缺专业除外),应当同时符合以下各项条件: 1。 在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岗位上任职三年以上,具有在国内外高校、科研机构中从事相关专业技术工作经历。2。 近三年以第一作者(独立、通讯作者)在国内外重要 学 术 刊 物 上 发 表 高 水 平 论 文 五 篇 以 上 , 其 中 被SCI(SSCI、A&HCI)收录三篇以上(文科或艺术类酌情降低标准,下同)。3. 曾获得省部级科技进步奖、教学成果奖(或同类相当奖项)三等奖及以上奖项(一等奖前四位,二等奖前三位,三等奖前二位).4。 能够熟练运用外语进行学术沟通及讲授专业课程。5。 专业及讨论方向符合学校学科建设的进展需要,能很好地融入学科团队。(三)普通老师1。 社会招聘具有博士学历学位的专业技术人员,近三年取得以下学术、技术成果之一:(1)以第一作者(独立、通讯作者)在国内外重要学术刊物发表高水平学术论文五篇以上。(2)以第一作者(独立、通讯作者)在国内外重要学术刊物发表高水平学术论文三篇以上;并作为主要完成人(排名前三位)获得省部级以上奖励的教学、科研成果一项以上,或作为第一完成人获得国际或国家发明专利一项以上.(3)以第一作者(独立、通讯作者)在国内外重要学术刊物发表高水平学术论文两篇以上;并作为主要成员(排名前三位)完成省部级以上理论讨论或应用讨论项目两项以上,通过鉴定或者验收,确认达到国内先进水平,并已取得显著的社会效益或者经济效益.(4)获得省部级及以上优秀博士论文。2. 应届博士毕业生(博士后在 40 周岁以下)博士学位在国内 985 大学、国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