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影响地基的几个因素 (1)强度及稳定性
当地基的抗剪强度不足以支撑上部结构的自重及附加荷载时,地基就全产生局部或整体剪切破坏
(2)压缩及不均匀沉降
当地基由于上部结构的自重及附加荷载作用而产生过大的压缩变形时,特别是超过管道所能允许的不均匀沉降时,则会引起管道过量下沉,接口开裂,影响管道的正常使用
(3)地震造成的地基土震陷以及车辆的振动和爆破等动力荷载可能引起地基土失稳
(4)地基渗漏量或水力比降超过容许值时,会发生水量损失或因潜蚀和管涌而可能导致管道破坏
当管道的天然地基存在上述四类问题之一或几个时,应实行适当的地基处理措施,以确保管道的安全正常运行
在确定管道基础处理方案时,可根据工程的具体情况对几种处理方法进行技术、经济以及施工进度等方面的比较
合理的地基处理一定是技术可靠,经济合理,又能满足工程进度的要求
二、湿陷性黄土地基的处理方法 为了保证湿陷性黄土地基上管道的安全和正常使用,在绝大多数情况下都必须考虑地基处理,湿陷性黄土地基处理的目的是消除黄土的湿陷性,同时提高地基的承载能力
管道的地基处理不同于其它建筑物地基的处理,地基处理主要是全部或部分消除其湿陷性
对非自重湿陷性黄土地基,如基础下地基处理厚度达到压缩层下限,或达到饱和的自重压力与附加压力之和等于或小于该土层的湿陷起始压力,就可以认为地基的湿陷性全部消除
对自重湿陷性黄土地基,由于地基的湿陷量和湿陷变形与自重湿陷性土层的厚度、浸水面积有关,而与压缩层厚度无关,所以必须处理基础地面以下的全部自重湿陷性黄土层
在非自重湿陷性黄土地基上,对Ⅰ级湿陷性黄土一般不需要地基处理
对于Ⅱ级处理厚度为 1.0~1.5 m,如处理厚度小于 1.0 m时,湿陷性仍要危及构筑物或管道安全
对于Ⅲ级湿陷性黄土,处理厚度为 1.0~2.0 m,Ⅳ 级应为 2
此外,应根据土层的湿陷性系数的分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