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项整治领域安全管理办法为加强施工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保证工程结构安全和使用功能,切实消除和整治各类事故隐患,有效控制和减少建筑安全生产死亡事故发生,结合施工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指导思想 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通过全面、深化开展施工专项整治活动,积极推动施工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法律规范的贯彻落实,推动施工企业和施工现场安全技术措施的执行,控制和减少施工伤亡事故的发生,进一步提高施工安全管理水平. 二、整治内容和要求: (一)高处坠落事故专项整治 1。工程项目应根据工程特点编制预防高处坠落事故的专项施工方案,并组织实施;临边洞口的安全防护设施应做到定型化、工具化,并实行责任人制度. 2。特种作业人员应持证上岗,施工单位应为作业人员提供合格的安全帽、安全带等必备的安全防护用具,作业人员应按规定正确佩戴和使用。 3、高处作业前,应对安全防护设施进行验收;需要临时拆除或变动安全设施的,应经审批方可组织实施。 (二)脚手架事故专项整治 1。脚手架、模板工程应根据工程情况和相关规定编制施工方案,由专业人员负责搭设。 2。作业层脚手板应铺设严密,下部应用安全平网兜底;脚手架外侧应采纳密目式安全网全封闭,不得留有空隙。 3。密目式安全网应可靠固定在架体上;作业层脚手板与建筑物之间空隙大于 15cm 时应全封闭,防止人员和物料坠落。 4。各类作业平台、卸料平台应按施工方案搭设,架体应保持稳固,不得与脚手架连接,作业平台严禁超载. 5。模板及其支撑体系的施工荷载应均匀堆置,并不得超过设计计算要求。 6。购买租用钢管、扣件必须查验生产许可证、产品质量合格证明、生产日期、检测证明和产品标识;使用前应送法定检测单位检测,对证件不全以及检测不合格的钢管、扣件一律不得使用. ( 三)坍塌事故专项整治 1。基坑(槽)、边坡、基础桩、模板和临时建筑作业前,应按设计单位要求,根据地质情况、施工工艺、作业条件及周边环境编制施工方案。 2.基坑(槽)、边坡设置坑(槽)壁支撑时,应根据开挖深度、土质条件、地下水位、施工方法及相邻建(构)筑物等情况设计支撑。拆除支撑时应按基坑(槽)回填顺序自下而上逐层拆除,随拆随填,防止边坡塌方或相邻建(构)筑物产生破坏,必要时应实行加固措施。 3。基坑(槽)、边坡和基础桩孔边堆置各类建筑材料的,应按规定距离堆置.机械开挖土方时,作业人员不得进入机械作业范围内进行清理或找坡作业。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