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所得税基础信息表填制方法(超有用)2024-04—14 税月伴你行代理个人所得税纳税申报的关键问题,是能否全面、真实地反映纳税义务人的应税所 得
由于个人收入结算与支付具有一定的隐蔽性,会给代理申报带来一定的困难和风险
为确保办税质量,在界定纳税义务人性质的前提下,税务师应严格按法律规范程序操作
(一)居民纳税义务人居民纳税义务人是指在中国境内有住所,或者无住所而在境内居住满 1 年的个人,应负 有无限纳税义务
本节主要介绍我国境内的企业、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中的中方和外籍 人员工薪所得,劳务酬劳所得,利息、股息、红利所得代理申报的操作法律规范,除此之外的所得 项目因很少涉及代理,故不作专门阐述
核查有关工薪所得、劳务酬劳所得和利息、股息、红利所得结算账户,审核支付单位 工薪支付明细表,奖金和补贴性收人发放明细表,劳务酬劳支付明细表,福利性现金或实物 支出,集资债券利息、股息、红利支出,确定应税项目和计税收入
根据税法有关税前扣除项目的具体规定,确定免予征税的所得,计算应税所得
核查外籍个人来源于中国境内由境外公司支付的收入,来源于中国境外由境内、境 外公司支付的所得,根据有无住所或实际居住时间,以及在中国境内企业任职的实际情况, 确认纳税义务
核查税款负担方式和适用的税率,计算应纳税额,并于每月 15 日前向主管税务机关 办理代扣代缴所得税申报手续
(二)非居民纳税义务人非居民纳税义务人是指在中国境内无住所又不居住,或无住所而在境内居住不满 1 年 但有从中国境内取得所得的个人
非居民纳税义务人只负有限纳税义务
对非居民纳税 义务人来源于中国境内的工薪所得,根据在境内实际居住的时间、支付方式和税收协定的 有关规定来确定是否征税
劳务酬劳所得主要根据税收协定有关独立劳务和非独立劳务 的判定来确定具体的计税方法
由于利息、股息、红利所得情况各异,征免界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