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所得税法》第四条第七项规定,根据国家统一规定发给干部、职工的安家费、退职费、退休工资、离休工资、离休生活补助费,免征个人所得税。这里需要说明的是,单位对离退休人员发放离退休工资以外的奖金补贴不免税。《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离退休人员取得单位发放离退休工资以外奖金补贴征收个人所得税的批复》(国税函[2024 ] 723 号 )明确,离退休人员除按规定领取离退休工资或养老金外,另从原任职单位取得的各类补贴、奖金、实物,不属于《个人所得税法》第四条规定可以免税的退休工资、离休工资、离休生活补助费.根据《个人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离退休人员从原任职单位取得的各类补贴、奖金、实物,应在减除费用扣除标准后,按“工资、薪金所得”应税项目缴纳个人所得税。按国家统一规定发给的补贴、津贴免征个人所得税的政策规定时间: 2024—07—16 13:49:41《个人所得税法》第四条第三项规定,根据国家统一规定发给的补贴、津贴,免纳个人所得税.在我国目前个人的工资收入构成中,各种各样的补贴、津贴占有相当大的比重,这些补贴、津贴有些是按国务院的规定发放的,有些是按劳动、人事部门的规定发放的,有些则是各地政府根据中央和国务院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本地情况而安排发放的。《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十三条规定,根据国家统一规定发给的补贴、津贴,是指根据国务院规定发给的政府特别津贴、院士津贴、资深院士津贴,以及国务院规定免纳个人所得税的其他补贴、津贴.《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对中国科学院中国工程院资深 院士津贴免征个人所得税的通知》(财税字[ 1998 ] 118 号 )规定,对依据《国务院关于在中国科学院中国工程院院士中实行资深院士制度的通知》(国发[1998]8 号)的规定,发给中国科学院资深院士和中国工程院资深院士每人每年 1 万元的资深院士津贴免予征收个人所得税。因此,就目前来看,除政府特别津贴、院士津贴、资深院士津贴和国务院规定免纳个人所得税的其他补贴、津贴外,纳税人取得的其他各项补贴、津贴均应缴纳个人所得税。具体明细项目小结如下,需要提醒的是,纳税人需要关注后续的相关个税政策调整——1 按国家统一规定发放的补贴、津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十三条规定:国家统一规定发给的补贴、津贴,是指根据国务院规定发给的政府特别津贴、院士津贴、资深院士津贴,以及国务院规定免纳个人所得税的其他补贴、津贴。2 延长离退休年龄的高级专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