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学、幼儿园老师市级共享课程选课指南与培训须知根据《上海市“十二五”中小学、幼儿园老师培训工作实施意见(实行)》,所有在职的中小学、幼儿园老师在五年内必须完成 36 学分,其中市级共享课程占 4-7 学分,主要包括师德与素养课程 1-2 分、知识与技能课程 3-5 分
本文档用于帮助中小学、幼儿园老师在“十二五”期间顺利完成市级共享课程的选课与培训
一、市级共享课程的报名流程一般来讲,市级共享课程的报名均在每年的 3 月初和 9 月初(英特尔®未来教育课程除外)
老师需根据各自情况选择适合各自专业进展的课程
市级共享课程的报名流程如下:注 1:初审不通过会有系统短信 / 邮件通知学员参加二次报名
注 2:班级审核不通过分为开班时班级人数不满额定要求或学员审核不通过二种情况,将分别使用短信 / 邮件通知学员
学员报名学员在“上海市老师教育管理平台"上报名选课,详见“二、市级共享课程的选课”
并且,需要注意的是:任何一名在职老师在五年内至少完成两门市级共享课程的学习,其中至少包含一门师德与素养课程和一门知识与技能课程,且原则上总学分在 4—7 学分以内
校级初审校级管理员对老师所选课程进行初审
初审通过者,可等待办学单位进行班级审核;如未通过本次初审,则进入二次报名
二次报名初次报名未通过的老师,可通过二次报名,再次选择其他的市级共享课程
校级二审校级管理员对老师再次选择的课程进行审核
审核通过者,可等待办学单位进行班级审核;如未通过本次审核,则无法参加本学期的市级共享课程培训
班级审核办学单位对报名参加某市级共享课程的老师进行资格审核
审核通过者,则可参加该课程的培训;如未通过本次审核,则无法参加本学期的市级共享课程培训
需要注意的是:假如最终报名参加某课程培训班的人数未达到规定人数,该班级将被解散,学员也将无法参加到该门课程的学习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