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建五局三公司某城市风景地下车库钢筋单项施工承包协议发包方:中建五局三公司 (以下简称甲方)承包方: (以下简称乙方)一、承包范围: 1、本工程施工图、变更施工图、零星现浇及预制构件的钢筋工程,包括钢筋、卸车,分类码堆。钢筋制作、安装、绑扎,临时用绑扎脚手架.钢筋焊接(焊接压力焊除外),短头余料的归堆原有剩余料要利用上等工作内容,不另记时工。 2、钢筋制、安、绑扎过程中所使用的拉丝机、切断机、弯曲机、工具、用具、扎丝及其他辅助材料,施工人员须配备的安全帽、安全带、雨衣、雨裤及劳保防护用品,均实行包干。 3、钢筋制作、绑扎必须符合法律规范要求,由下料制作、绑扎不法律规范造成的返工所带来的工、料损失由乙方承担. 4、钢筋下料,必须经过计算,根据构、配件长度搭配下料,尽量减少丢头和接头.麻木下料造成的损失、浪费,由乙方承担经济赔偿. 5、钢筋绑扎后保护层的塞置必须均匀、稳妥,符合设计要求.浇捣过程中必须有专人跟班护筋,保证绑扎后的成品不变形. 6、箍筋由甲方加工提供,乙方必须提供下料表,费用从乙方加工费中按 50 元/t 扣除。二、质量标准及施工要求: 1、本工程在施工过程中必须严格按设计图、变更图及现行施工. 2、按法律规范执行,分项工程验收必须达到优良标准。 3、乙方施工人员必须服从项目部对总进度计划的控制并紧密配合,协调好各班组的施工作业. 4、乙方施工人员应服从项目部现场管理人员对工程进度,质量安全的督促、检查工作,并负责施工场地成品及半成品的保护工作。 5、准时参加每施工段的完工总结及由项目部及时组织的对工程进度,质量,安全生产,协调会议。三、质量事故处理及措施: 1、在施工过程中,假如施工班组人员不配合,建设方、监理、质监、或现场管理人员的督促检查。发现一次,每次罚款 200元。 2、在施工过程中,发现班组人员违反操作规程,造成质量事故按第一次责令整改,并负责赔偿由此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第二次违反项目部有权清退该施工班组人员,并拒付工资,同时由该施工班组人员赔偿由此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四、安全、文明施工要求及措施: 1、施工人员必须牢固树立安全意识,以“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严格按施工场地安全制度及安全技术操作规程进行组织施工。 2、施工过程中,除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而造成的安全事故外.假如乙方施工人员不听劝告,不服从项目施工员、安全员的要求而造成的事故,全部责任由乙方承担. 3、文明施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