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心卫生院药品三统一工作计划为进一步加强基层医疗机构药品“三统一”工作,促进和提高基层医疗机构的医疗服务质量,保障村医的利益,同时体现多劳多得的分配原则,根据《X 县基层医疗机构药品三统一工作绩效考核办法(试行)》(X 药统办发〔2024〕1 号)文件精神,结合《X 县 X 镇中心卫生院药品三统一工作实施细则》的相关要求,特制订 2024 年 X 县 X 镇中心卫生院药品三统一工作计划.一、法律规范用药范围1、卫生院及各村卫生室必须仔细执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严格执行药品三统一配送政策,必须从中标企业进购目录内药品。2024 年度“三统一"药品采购量为 2024 年实际采购量上浮 15%。2、加强基本药物、合理用药知识培训学习,改变用药观念,确保基本药物采购、使用率达 100%.严格遵照基层用药制度,合理使用抗生素。3、仔细做好药品采购计划上报、药品领取、查验、入库登记等工作。配送药品验收入库后,于 30 日内结清药款.二、严格村卫生室绩效考核1、村卫生室的考核标准根据《X 县 X 镇中心卫生院药品三统一工作绩效考核实施细则》(XX 医〔2024〕93 号)执行,考核时实行查阅资料、现场检查、随机抽查、明察暗访等方式进行。2、考核结果实行百分制,分三个等次,并且考核结果将作为补偿资金的发放依据:得 90 分以上为优秀,该季度按 100%补偿;得分 80—90 分为合格,该季度按补偿总额的 90%进行拨付;得分 80 分以下为不合格,该季度按实际得分比例进行补偿。3、村卫生室补偿发放标准由基础补偿、绩效考核和奖励三部分构成。基础补偿和绩效考核部分按季度考核后发放,奖励部分年终考核后一次性发放。基础补偿部分:标准为 300 元/每村卫生室/月。基础补偿与当月村卫生室“三统一”药品购进金额挂钩,购进金额超过 300 元的补助 300元,不足 300 元补助 150 元,未购进不补助。绩效考核部分:先确定每季度村医补偿系数。每季度村医补偿系数=全县实行药品“三统一”村卫生室数×1300 元(全年 10000 元减去配送费用及每月 300 元的基础补偿的余额除以 4 个季度)÷全县村卫生室药品“三统一”季度配送实际金额.每个村卫生室的季度补偿金额=每个村卫生室的季度“三统一”药品配送金额×每季度村医补偿系数×村卫生室的考核等次比例。奖励部分:各级财政年度“三统一"补助总额减去每季度正常拨付后的剩余资金全部作为对村医的奖励资金,分差异性奖励和以奖代补两种。4、差异性奖励:对于区域内服务人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