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心学校师德师风建设目标责任书 中心学校师德师风建设目标责任书 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新《义务教育法》、《老师法》、《职业教育法》和《中小学老师职业道德法律规范》,提高老师的思想政治素养、道德修养,弘扬爱岗敬业、乐于奉献精神,树立老师的良好形象,推动我校健康、快速和谐进展,特与全体老师签订本目标责任书
一、组织领导 1
各科室、各校点为学校师德师风建设责任单位
各分管领导为第一责任人;各科室、各校点负责人为具体负责人
第一责任人对本分管处室的师德师风建设负总责
做好督办和信息反馈,并设立举报电话,电话号码:
二、考核办法 中心学校对各科室、各校点考核实行定期、不定期检(抽)查
不定期走访老师、家长、学生,对群众反映的问题及时核查
三、责任目标 (一)老师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实行一票否决,年终考核为不合格等次
1.宣扬封建迷信和歪理邪说,传播有害学生身心健康的观点和思想
2.参加赌博、酗酒等违反社会公德和职业道德的不健康不文明活动
3.从事有偿家教,违规从事校外教学、培训辅导
4.体罚、变相体罚学生或者出现其他侮辱学生人格尊严、侵犯学生合法权益的行为
5.向学生推销或变相推销辅助材料、书籍和各类商品
6.向学生、家长索要钱物,托办私事
7.擅自停课、缺课、上无准备之课和不布置、不批改学生作业
8.上课时间接听私人电话或与课堂教学无关的事
9.弄虚作假、欺上瞒下、玩忽职守
10.参加法轮功等邪教组织
四、责任兑现 被否决的老师当年不评先、不评优、不晋级,情节严重的交纪检监察部门查处; 五、附则 签订本责任书的责任人如有工作变动,继任者承担本责任书的责任
本责任书签订之日起生效,本责任书一式两份,签字双方各执一份
学校党支部书记(签字)_______ 学校教职员工(签字)___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