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通知书成都市龙泉驿区第一建筑工程公司:你方于 2024 年 2 月 21 日所递交的蜀中丽景花园小区 永久性围 墙工程施工投标文件已被我方接受,被确定为中标人
中标价:178 万元
工期:60 日历天
工程质量:合格
项目经理:王欢
请你方在接到本通知书后 7 日内到成都蜀新开发投资有限公司与我方签订施工合同,在此之前应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7
3 款规定向我方提交履约担保
招标人:成都蜀新开发投资有限公司(盖单位章)二○一四年三月三日围墙施工协议书 甲方:成都蜀新开发投资有限公司乙方:成都市龙泉驿区第一建筑工程公司甲乙双方经平等、友好协商,甲方同意将 蜀中丽景花园小区 永久性围墙工程(约 2000 米)发包给乙方施工
双方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一、工程内容:围墙、大门、门卫室、围墙照明、临时围墙拆除及其它工程
二、工程造价:暂定 178 万元
工程竣工验收后根据设计图纸和竣工验收实际工程量按实结算并下浮,即:竣工结算由甲方初审并经有资质的工程造价咨询单位审定后再下浮 5%;工程具体造价在甲乙双方结算时,由乙方先行提供结算报告
建筑材料价格一次包定,今后结算时不作调整
三、工程质量:经甲方一次性验收合格
因乙方原因导致工程质量一次性未达合格标准,乙方承担工程总造价百分之五的违约金,且乙方应无条件整改直至合格,如乙方无能力整改合格,甲方有权聘请第三者进场施工,所产生的全部费用和损失由乙方承担,甲方在工程款中直接扣除,直至合格
四、工期:2014 年 3 月 16 日开工,2014 年 5 月 14 日竣工并验收合格
乙方如逾期完成,则每逾期一天,按工程总造价 0
4‰违约金支付给甲方
五、工程款支付:围墙砌满 1000 米后,经甲方验收合格,付本工程合同价款的 30%
该工程全部竣工验收合格付本工程合同价款的 30%,经最终结算后,甲方向乙方支付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