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时性脚手架专项施工方案1 编制依据及适用范围1
1 编制依据1、《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24);2、《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法律规范》(JGJ80—91);3、《建筑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技术法律规范》(GB50720—2024);4、《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法律规范》(JGJ_130—2024)5、《直缝电焊钢管》GB/T 137936、《低压流体输送用焊接钢管》GB/T 30917、《碳素结构钢》GB/T 7008、《钢管脚手架扣件》GB 158319、《木结构设计法律规范》GB5000510、《建筑施工脚手架安全技术法律规范》JGJ46411、《金属材料 室温拉伸试验方法》GB/T 22812、《木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法律规范》GB502061
2 适用范围本方案适用于所有临时性脚手架施工
2 构配件要求2
1 钢管(1)脚手架钢管应采纳现行国家标准《直缝电焊钢管》GB/T 13793 或《低压流体输送用焊接钢管》GB/T 3091 中规定的 Q235 普通钢管,钢管的钢材质量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碳素结构钢》GB/T 700 中 Q235 级钢的规定
(2)脚手架钢管宜采纳 φ48
每根钢管的最大质量不大于25
2 扣件(1)扣件应采纳可锻铸铁或铸钢制作,其质量和性能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钢管脚手架扣件》GB 15831 的规定,采纳其他材料制作的扣件,应经试验证明其质量符合该标准的规定后方可使用
(2)扣件在螺栓拧紧扭力矩达到 65N·m 时,不得发生破坏
3 脚手板(1)脚手板可采纳钢、木、竹材料制作,单块脚手板的的质量不宜大于 30kg
(2)冲压钢脚手板的材质应符号现行国家标准《碳素结构钢》GB/T 700 中 Q235级钢的规定
(3)木脚手板材质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木结构设计法律规范》GB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