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镇卫生院工作人员职责一、院长职责1.在上级卫生行政部门和当地政府的领导下,根据院长负责制原则,全面负责院内的各项管理领导工作
2.认真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委、卫生行政部门的政策规定,不断深化改革与完善院内改革,坚持社会主义办院方向,制度本院建设进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总结工作,定期向上级报告工作
3.负责领导和组织检查全院医疗、护理工作,定期检查和了解情况,实行积极措施,不断提高服务质量,树立良好的医德医风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风尚
4.制订人才培育计划,组织院内职工学习,引进新技术和先进仪器设备,不断提高整体服务水平
5.认真组织实施辖区内的疾病控制、妇幼保健、健康教育和咨询服务等公共卫生服务
6.组织制订各项规章制度和目标管理计划,全面加强质量管理,提高管理水平
7.加强院内人事、财务、后勤管理工作,做好群众来信来访工作
8.以法人身份,签署对外各项协议、合同,并承担相应责任和义务
二、副院长职责1.在院长的领导下,根据具体分工,分管院内相应工作
2.负责分管范围内各项规章制度的拟定,并常常检查督促医疗制度、医护常规和技术操作规程的执行情况
3.组织检查门诊和住院病人的转诊、会诊、疫情报告及医疗、预防、保健和卫生宣教保健工作,定期分析,实行措施,不断提高服务质量
4.组织医务人员的业务技术学习,领导信息统计工作
5.根据院内实际,全力协助院长决策,及时提供意见和建议
6.认真做好院长或上级交办的其他各项工作
三、门诊医师职责1.认真接待每一位就诊患者,平平等待人,认真检查,正确诊断,妥善处理,并认真填写有关医疗文书
2.对危重症病人应全力以赴积极抢救或转诊,及时向上级医师或院长报告
3.及时掌握病人病情变化情况,合理诊治
对传染病人要做到早发现、早诊断、早隔离、早治疗,及时填写传染病报告卡,按规定上报,不漏报、错报、重报、误报
4.做好防病治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