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造师管理体制遵循“分级管理,条块结合”的原则。建造师执业资格制度遵循“分级别、分专业”的原则。一级设置 10 个专业,二级设置 6 个专业。建造师执业资格制度体系由六大标准作为支撑,即职业实践标准(含职业道德标准)、教育和评估标准、考试标准、注册标准、执业标准和继续教育标准.注册管理注册执业证书和执业印章,担任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及——-建造师的注册分为初始注册、延续注册、变更注册和增项注册初始注册证书与执业印章有效期为 3 年。延续注册的,注册证书与执业印章有效期也为 3 年。变更注册的,变更注册后的注册证书与执业印章仍延续原注册有效期.多专业注册的注册建造师,其中一个专业注册期满仍需以该专业继续执业和以其他专业执业的,应当及时办理续期注册。执业管理一级注册建造师可以在全国范围内以一级注册建造师名义执业。建设工程施工活动中形成的有关工程施工管理文件,应当由注册建造师签字并加盖执业印章.注册建造师不得有的行为:7 以他人名义或允许他人以自己的名义从事执业活动 8 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企业受聘并执业 9超出执业范围和聘用企业业务范围从事执业活动 10 未变更注册单位,而在另一家企业从事执业活动继续教育管理注册建造师在每一注册有效期内应接受 120学时继续教育。必修课 60 学时中,30学时公共课,30 学时专业课;选修课 60 学时中,30 学时公共课,30 学时专业课.宪法是最根本的法法律全国人大及其常务会 制定的。行政法规 —-——-条例国务院 制定的行政规章 国家行政机关制定的 包括部门规章和地方政府规章部门规章:国务院各部、委制定的法律法律规范性文件。地方政府规章的效力低于法律、行政法规,低于同级或上级地方性法规.宪法平等权是我国法律给予公民的一项基本权利,是公民实现其他权利的基础。政治权利和自由宗教信仰自由人身自由社会经济权利文化教育权利监督权和获得赔偿权民法法律关系都是由法律关系主体、法律关系客体和法律关系内容的三个要素构成.主体: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 民事行为能力分为 完全民事行为能力、限制民事行为能力、无民事行为能力三种.客体:财、物、行为、非物质财宝内容:权利、义务民事法律的变更:主体变更、客体变更、内容变更 民事法律关系的终止:自然终止,协议终止,违约终止 掌握民事法律行为的成立要件法律行为主体具有相应的民事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代理的种类:委托代理、法定代理(法律的直接规定,维护限制民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