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级建造师《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考点速记手册 一、 ●二级建造师的执业技术能力 (1)了解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及有关行业管理的规定; (2)具有一定的施工管理专业知识; (3)具有一定的施工管理实践经验和资历,有一定的施工组织能力,能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
●建造师执业范围 (1)担任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的项目经理(—级建造师可以担任二级及以下建筑业企业资质的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的项目经理)
(2)从事其他施工活动的管理工作; (3)法律、行政法规或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业务
法律是指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的法律规范性文件,行政法规是指由国家最高行政机关即国务院所制定的法律规范性文件,行政法规和法规是两个不同的概念:法规包括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
地方性法规是指省、自治区、直辖市以及省级民政府所在地的市和经国务院批准的较大的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根据本行政区域的具体情况和实际需要依法制定的在本行政区域内具有法律效力的法律规范性文件
●建造师执业前提 取得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的人员,必须经过册登记.方可以建造师名义执业
取得建造师执业资格
未经注册的,不得以建造师名义从事建设工程 施工项目的管理工作
申请注册的人员必须具备的条件: (1)取得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 (2)无犯罪记录; (3)身体健康,能坚持在建造师岗位上工作; (4)经所在单位考核合格
经注册的建造师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由原注册管理机构注销注册: (1)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 (2)受刑事处罚的; (3)因过错发生工程建设重大质量安全事故或有建筑市场违法违规行为的; (4)脱离建设工程施工管理及其相关工作岗位连续 2 年(含 2 年)以上的; (5)同时在 2 个及以上建筑业企业执业的; (6)严重违反职业道德的
●建造师执业基本要求 建造师在工作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