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堂管理法律规范第一条 为确保集团公司工作高效快捷运行,特制定本法律规范
第二条 员工用餐规定 1、用餐时间 午餐时间 12:00—13:00 2、用餐要求①员工用餐必须按序排队,保持良好的用餐秩序;②员工用餐时必须保持宁静,不得大声喧哗影响他人用餐;③员工用餐以“够量”为原则、不允许剩饭、剩菜,避开浪费;④员工用餐后必须将残物倒入垃圾桶内,并把自带餐具洗洁净放指定位置,确保餐厅环境卫生;⑤员工就餐期间严禁进入食堂操作间,禁止在食堂酗酒、打架斗殴;⑥严格就餐请假销假制度,请假外出不就餐的,必须提前告知食堂,避开饭菜剩余造成浪费;⑦就餐人员要爱护食堂的公物,不得随意挪动或损坏,若有损坏,照价赔偿;⑧对食堂的饭菜质量和食堂工作人员的服务态度有意见时,可向相关部门和领导反应,不得因此和食堂工作人员发生矛盾而争吵、打架
第三条 食堂管理规定1、基本要求(1)食堂工作人员应按有关规定取得健康证后上岗,做好个人卫生,操作时穿戴清洁白色工作衣,不得吸烟
(2)食堂必须配备防蝇、防尘、通风、废弃物存放和清洗消毒、洗手等设施
(3)食堂在加工食品时,接触生、熟食品的加工工具、容器和餐具要有明显标志,严格分开
盛放熟食品容器和餐具清洗洁净后,要统一消毒
(4)腐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混有异物或感官性状异常的食品不得加工供应
熟食品和生食品分开堆放
(5)食品必须烧熟煮透,确保供应的熟食品符合相关的食用标准
(6)食品分类、分架、离地存放,做到先进先用(7)常常保持食堂和餐厅的环境洁净,清洁用工具不得与食品同池清洗
清洁桶要定期清理
食堂必须坚持每餐清扫、每天小扫、每周大扫,脏物随时扫除
(8)非食堂工作人员,禁止进入食堂
(9)食堂工作人员要树立服务意识,对员工态度要热情、周到、友好,不急、不燥、不烦,不发生任何争吵
(10)购货、收货必须按公司规定的流程办理
2、食堂进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