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力资源系统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加强人力资源系统的管理,明确各级系统操作人员的职责与权限,提高人力资源系统运行的效率和效果,确保人力资源各项数据及时、准确、完整,更好地为公司、员工提供服务,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人力资源系统是公司应用软件系统中的基础系统,实现员工人事信息管理、人事异动处理、员工招聘管理、绩效管理、培训管理、人力资源报表管理、员工自助服务等人力资源管理功能
第三条 人力资源系统管理原则:1、权限与责任对等原则:谁使用,谁负责,根据授予的权限进行系统的操作,并承担相应的责任
2、严格保密原则:系统各项人事信息、薪酬数据必须严格保密,未经授权,不得泄漏
3、准确完整原则:系统各项信息必须准确、完整,并及时更新
第四条 本办法适用华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人力资源系统的管理
第二章 职责与权限第五条 组织机构一、总公司(一)人力资源部:1、人力资源管理系统的建设规划、组织选型和系统实施
2、人力资源系统在全公司的推广使用、升级优化和监督检查
3、制定、完善人力资源系统各模块指导操作手册
4、负责人力资源系统用户权限管理
5、负责人力资源系统中总公司各部门、分公司、分公司职能部门、三级机构组织架构裂变(包括新设、合并、拆分、升级、降级、撤销,下同)的管理
6、指导、监控、解决人力资源系统运行中出现的问题,并对总公司员工、分公司系统管理员进行培训
7、负责总公司员工、分公司经营班子、委派财务负责人以及稽核人员信息的维护
(是否要包括理财险人员和特别调查部经理
)(二)信息技术部:1、参加人力资源管理系统的建设规划、系统选型和系统实施
2、对人力资源系统提供网络与设备维护等支持和技术保障
3、组织人力资源系统与公司其它系统接口的开发与维护
4、负责人力资源系统自定义报表的设计工作
5、负责人力资源系统数据库的备份与安全管理
(三)市场部:(职责描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