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员招聘制度因业务进展、转变和技术装备更新所需要增加的人员数量及其层次,为保证公司进展对人能力资源总量的需求,补充空缺岗位及储备,法律规范招聘、甄选工作,特制订本制度
第一条 招聘原则一、面对社会公开招聘企业急需人才;二、甄选现有员工,加强内部提升机制;三、全面考核,则有录用
第二条 员工招聘与甄选一、各部门如需增补人员时,由用人部门领导按要求详细填写“拟聘员工申请计划表”
同时附“工作内容说明书",经主管领导审批核准后,行政人事部办理,“拟招聘员工申请计划表”“工作说明书"提前一周报行政人事部
二、行政人事部负责人接到“拟招聘员工申请计划表”“工作说明书”后,组织调查所聘人员是否为编制内所需求,其工作是否需要,工作量是否饱满等
三、调查后,负责人签署具体意见,本部门主管审核确认,不同意的“拟招聘员工申请计划表”,退还申请部门
四、经行政人事部确认“拟招聘员工申请计划表”呈总经理核准后,行政人事部留存
五、未经总经理核准的“拟招聘员工申请计划表”,均应转回申请部门,行政人事部不予办理
第三条 员工招聘工作程序
一、拟招聘计划,内容
(一)职位名称及名额,(二)资格条件限制,(三)职位预算薪金,(四)预定任用日期,(五)决定招聘方式,(六)办理日期及日程、场地安排,(七)准备事项:招聘表、通知单、海报、公司宣传资料等
二、招聘方式
(一)内部甄选:根据内部员工优先录用的原则,首先在公司内部发布招聘信息,(二)网上招聘:在市人才网站或其他人才网站发布招聘信息,(三)人才市场招聘:到省市人才市场及其他职业中介机构进行招聘,(四)院、校招聘:到相应的高等院校招聘,并视具体情况参加学校组织毕业生分配洽谈会,(五)广告招聘:首先做广告招聘预算,估量支出费用,确定何种媒体,确定时间你,然后组织实施,(六)关系介绍:通过相识人员介绍引荐,在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寻求所需人才
第三条 应聘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