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才梯队建设管理办法1. 目的1.1 为发现并培育具有高素养潜力的员工,完善管理人员梯队建设机制,加速后备人员成长,满足公司人才需要,特制定本办法. 2. 适用范围2。1 本办法适用于安徽 A 区域公司及下属公司。3。 术语与定义3。1 后备人员指经考核,具有进展潜力,具备一定管理能力的优秀人才。 4。 后备人员的类别与职数 4。1 后备人员类别划分 4.1.1 后备 A 类级:总经办成员的后备人员。 4.1。2 后备 B 类级:下属公司班子成员、区域公司部门负责人的后备人员. 4.1.3 后备 C 类级:下属公司部门负责人、区域公司经理级的后备人员。 4.2 后备人员职数按以下原则确定: 4.2.1 后备 A 类级一般按公司现有岗位和职位职数的 1:1 比例确定. 4.2。2 后备 B 类级一般按公司现有岗位和职位职数或下属公司班子成员职数的 1:2 比例确定。 4。2.3 后备 C 类级一般按下属公司部门负责人、区域公司经理级岗位的 1:3 比例确定.5. 后备人员的选拔标准 5。1 选拔后备人员坚持“专业、优秀”方针、坚持德才兼备的原则. 5。2 选拔后备人员,应有利于优化公司干部队伍的年龄结构,专业结构,知识结构、使管理团队特别是各级班子成为素养优良、优势互补的集体。 5。3 后备人员的基本条件 5。3.1 认同公司文化,热爱公司,坚决执行公司各项政策和规章制度,具有强烈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5。3.2 具有良好的思想道德品质,廉洁自律,遵纪守法,作风正派. 5。3.3 具备丰富的专业知识,熟悉行业经营运作流程.5.3.4 具有实际管理工作经验,组织领导能力、决策能力和沟通协调能力。5。3。5 进展潜质高,在所从事岗位锐意创新,成长速度显著,同时适应能力强,勇于承担重任,接受新挑战。 5。3。6 大学本科以上学历,特别情况可放宽至大学专科学历。 5.3.7 年龄在 40 岁以下,特别情况可放宽至 50 岁以下。5.3.8 身体健康,能担负较强的工作压力. 6. 后备人员的选拔程序 6.1 后备 A 类人员的选拔6.1。1 公司人事行政部根据选拔标准,根据公司总经理和董事长员的意见,初定后备 A 类人员的考察对象,报公司总经理、董事长审批后确定具体名单。 6。 2 后备 B 类人员6。2.1 下属公司班子成员、区域公司本部部门负责人的后备人员由总经理提名确定。 6。 3 后备 C 类级人员6.3。1 下属公司部门负责人、区域部门经理级的后备人员由岗位所在人员提名,经理分管副总、区域公司或下属公司负责人审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