肇庆市端州区工程技术讨论开发中心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对肇庆市端州区工程技术讨论开发中心(以下简称“工程中心”)的建设和运行管理,完善以企业为主体的科技创新体系,发挥其在自主创新及科技成果产业化方面的作用,参照国家、省、市有关规定精神,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 组建工程中心应重点扶持我区的科技创新先进企业并根据经济结构调整中的产业导向和国民经济社会进展的需求,确定中心的组建规划和布局。 第三条 区科技局会同区发改局、区经贸局负责指导工程中心的组建与管理工作。第二章 性质、宗旨、任务 第四条 工程中心是指依托于行业、领域具有综合优势的单位,具有较完备的工程技术综合配套试验条件,有一支高素养的讨论开发、工程设计和试验的专业科技队伍,有稳定的经费来源,能提供多种综合性技术服务的工程技术讨论开发机构。 第五条 组建工程中心的宗旨是推动企业及行业的科技进步,促进企业成为科技创新的主体;促进企业与高等院校、科研机构的结合,加速高新技术向传统产业渗透,提高科研成果的工程化、产业化水平,解决科技成果转化过程中在工艺、装备、测试、标准及产品质量等方面的薄弱环节提高产业技术水平和自主创新能力,逐步形成产业技术自主创新体系,促进我区高新技术产业进展;实施专利、人才、技术标准战略,提高企业市场竞争能力。 第六条 工程中心的主要任务: 1、参加企业进展规划的制定,为企业的进展提供技术支撑。 2、针对企业或行业、领域进展中的重大技术问题,以提高企业核心竞争力为目标,加强产学研合作,强化创新与集成,加速科研成果工程化、产业化,为企业提供成熟配套的工艺、技术、装备,不断推出符合市场需求的新产品。 3、根据市场需要,在技术转移和自主讨论的基础上将科研成果进行工程化讨论开发,为企业或行业提供成熟配套的技术工艺和技术装备,不断推出具有高增值效益的新产品;发挥对同行业技术辐射的作用。 4、参加引进技术的消化、吸收与创新,为企业吸收国内外先进技术,为提高企业和行业的技术、装备水平和产品质量水平提供技术依托. 5、培育、聚集、输送高层次、高质量的工程技术人才和管理人才,为企业工程技术人员的知识更新提供良好的培训。 6、开展多种形式的技术沟通与合作,促进行业、领域的技术进展。第三章 组建申请与审批程序第七条 申请建立工程中心的依托单位应具备下列条件: 1、在肇庆市端州区内注册登记的独立企业法人,且拟建工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