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硕士综合课(中国法制史)历年真题试卷汇编 31(总分:70.00,做题时间:90 分钟)一、单项选择题第 1-45 小题。下列每题给出的四个选项中,只有一种选项是符合题目规定的。请在答题卡上将所选项字母涂黑。(总题数:19,分数:38.00)1.(真题)中国古代婚姻制度中的“三不去”制度是对丈夫休妻权的限制,其中“与更三年丧”是指妻子在夫家守过三年孝。妻子为之守孝的对象是 A.丈夫 B.公婆 √ C.自己的父母 D.夫家的祖辈本题考点为西周婚姻制度。按照周代礼制,已婚妇女若有下列三种情形则可以不被夫家休弃,即所谓“三不去”:“有所娶无所归,不去;与更三年丧,不去:前贫贱后富贵,不去。”其中,“与更三年丧”是指女子入夫家后与丈夫一起为公婆守过三年之孝,已尽子媳之道,亦不能休妻。“三不去”在某种程度上是对休妻的限制,但主线上是出于维护宗法伦理的需要。从逻辑上分析一下另三个选项,为丈夫守孝则无所谓丈夫休妻了,嫁入夫家之后再为自己父母守孝是不合礼法的,再者,一般守孝都是儿子为父母或者长孙为祖父母,对于已婚妇女而言则首要的是公婆,并且祖辈的概念太宽泛,因此只能是 B 选项。类似“七出三不去”这样长期延续的详细制度一定是考试重点。2.(真题)我国上古史料典籍中的“眚”是指 A.惯犯 B.偶犯 C.故意 D.过错 √本题考点为西周重要刑法原则。史籍中,过错被称为“眚”,故意即是“非眚”,惯犯被称为“惟终”,偶犯称为“非终”。古书上的生僻字的含义以及有关法律制度,有些只能简单记忆。现代法律概念在古代的名称是考试重点。3.(真题)西周时期对诉讼已经有所辨别,其中“以财货相告”称为 A.讼 √ B.告 C.狱 D.诉本题考点为西周司法制度。西周时期将诉讼称为“狱讼”、词讼,针对诉讼案件的性质,对刑事、民事两类诉讼已经有所辨别。其中“讼,谓以财货相告者”,“狱,谓相告以罪名者”。“狱”与“讼”,大体相称于近世的刑事、民事两类诉讼,因其性质不一样,因此处理的方式也有差异。审理民事案件称为“听讼”,审理刑事案件叫作“断狱”。跟现代法律制度有对比的知识点一定是重点。4.(真题)比较完善的赎刑制度最早见于 A.禹刑 B.汤刑 C.吕刑 √ D.法经本题考点为西周立法概况中的《吕刑》。西周经成康之治后,至穆王时国势渐衰,财政拮据。周穆王为革新政治,命司寇吕侯作《吕刑》。它应是西周中期具有代表性的法典。《吕刑》继承并贯彻了周初明德慎罚的思想,以苗民无德滥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