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章 房地产税收学习笔记一、税收特征:强制性、免费性、固定性二、房产税:1、范围:都市、县城、城镇、工矿区(农村不收)2、根据:(考试答案一般成对出现,相差 10 倍,算的时候当心,一定要算清小数点)(1)根据余值收取 1
2%:余值=原值*(1—10%-30%) 原值包含多种附属设施或不单独计价的配套设施如暖气、管线、电梯等
(2)根据租金收取 12%3、地下建筑:(1)工业:原值=现价*50%-60%(2)商业或其他:原值=现价 70%-80%三、土地使用税1、范围:都市、县城、城镇、工矿区(集体土地也要收、外商也收)2、税额:都市大中小县城、工矿区备注最高30241812每级相差 6 元最低1
6最高的除以 203、按年缴纳四、耕地占用税1、税额:人均耕地1 亩如下(含 1 亩)1 亩-2 亩(含 2 亩)2 亩-3 亩(含 3 亩)3 亩以上备注最高50403025下面的 5 倍最低1086510、8、6、52、占用耕地 2 年不使用,加征 2 倍耕地占用税
3、同意占用后 30 天内必须交清
五、土地增值税1、税率:增值部分未超过扣除部分的50%,按 30%;50%-100%,按 40%;100%-200%,按 50%200%以上,按 60%2、其他规定(1)1994 年 1 月 1 日前签订转让协议的,免征
(2)1994 年 1 月 1 日前签订开发协议或已立项,按规定投入开发,5 年内初次转让免征
*(3)《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有关调整房地产交易环节税收政策的告知》, 2008 年 11月 1 日起,对个人销售住房暂免征收
(4)一般原则住宅发售,增值未超过扣除部分的 20%的,免征
(5)签订协议 7 天内,税务申请
六、契税1、税率:3%-5%2、2008 年 11 月 1 日,90 平方米如下的,按 1%收取
3、非法定继承人继承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