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保工程相关概念天保工程即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简称天保工程。在我国,主要在长江上游、黄河上中游实施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以及东北、内蒙古等重点国有林区实施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1998 年洪涝灾害后,针对长期以来我国天然林资源过度消耗而引起的生态环境恶化的现实,党中央、国务院从我国社会经济可持续进展的战略高度,做出了实施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的重大决策.该工程旨在通过天然林禁伐和大幅减少商品木材产量,有计划分流安置林区职工等措施,主要解决我国天然林的休养生息和恢复进展问题。在 2000—2024 年间,工程实施的目标:一是切实保护好长江上游、黄河上中游地区 9。18 亿亩现有森林,减少森林资源消耗量 6108 万立方米,调减商品材产量 1239 万立方米。到 2024 年,新增林草面积 2。2 亿亩,其中新增森林面积 1.3 亿亩,工程区内森林覆盖率增加 3。72 个百分点。二是东北、内蒙古等重点国有林区的木材产量调减 751。5 万立方米,使 4。95 亿亩森林得到有效管护,48。4 万富余职工得到妥善分流和安置,实现森工企业的战略性转移和产业结构的合理调整,步入可持续经营的轨道。一、公益林(森林)管护(一)森林管护的法律依据《森林法》第三章第十九条规定“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建立护林组织,负责护林工作;根据实际需要在大面积林区增加护林设施,加强森林保护;督促有林的和林区的基层单位,订立护林公约,组织群众护林,划定护林责任区……护林员的主要职责是:巡护森林,制止破坏森林资源的行为.对造成森林资源破坏的,护林员有权要求当地有关部门处理”。 公益林是生态价值十分重要的森林资源,按“国家公益林、地方公益林"的事权原则分别由中央财政和地方财政筹集资金落实管护责任。(二)对“管护"的理解“管护"一词由“管理"和“保护”组合而来,“管理”是手段、过程、措施,“保护”是目标、效果、法律要求。可以将“天保工程公益林管护”理解为“预防性管理措施”,实现“保护森林”是目标。“天保工程森林管护七落实责任体系”即是从实践中摸索形成的“森林预防性管理措施”。(三)管护模式国有林管护模式 主要由国有林场(所)按责任区,落实在编在岗职工,与其签订《森林管护责任书》实施管护.若在编在岗职工不足,则按“用工自主”原则,由国有林场(所)聘用临时人员,签订《森林管护合同》实施管护。参加森林管护的职工及临聘人员可以称为专职护林员.对不宜落实专职护林员的散生国有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