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健康教育评价方案的实施细则一、 指标体系 学校健康教育评价分学校和教育行政部门两个层次.指标体系的建立则以学校为主,对教育行政部门的评价不设具体评价指标.学校的健康教育评价指标体系分为三级。(见下表格)二、 Ⅲ 级指标评价标准的说明 (1) 课时 根据教基[1994]14 号文件要求,各中小学校(九年义务教育阶段各年级)每周要在活动类课程“科技文体活动”中安排 0。5 课时开健康教育课(以列入正式课表为准)。未列入课表的其它时间和其它形式进行健康教育不做为此项指标的评价内容。 (2) 教材与教具 教材必须做到① 体现“中小学生健康教育基本要求”的八项内容② 教育内容(文字、插图)无概念错误⑧ 课文深度和文字量符合教学规律.(3 项);教具包括挂图、模型、幻灯片及其它类型的健康教育用具.内容相同类型不同的教具只按一种计算。允许自制教具,但自制的教具必须科学、准确.本指标对教具的评价只要求内容,不要求类型,以“必备教具配备率”为评价指标。必备教具目录见附录 1. 必备教具配备率:=已配备的教具内容数/必备教具内容总数 X100% 附:学校健康教育评价方案的实施细则 I 级指标 Ⅱ 级指标 Ⅲ 级指标 ① 教学基础(0.30)教学条件(0。10)1。课时 2.教材与教具 教学卫生(0。20)3。采光照明与黑板 4。课桌椅 5.饮水与洗漱设施 6.厕所设施 ① 教学基础(0。30)教学管理(0.15)7。教学计划 8.教案 9.师资培训 教学活动 (0.10) 10.授课质量 11。传播活动 开课情况(0.05)12.开课率 ③ 教育效果(0。40)知识掌握 (0。10) 13。书面考核 14.实际操作 习惯培育(0.15)15.头发与指甲 16.面部与衣着 17.体育锻炼 公共卫生 (0.10) 18.教学用房与宿舍 19。校园与厕所 缺课情况 (0.05) 20。缺课率 (3)采光照明与黑板 采光照明的测量方法见《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室内照明测量方法(GB5700-85)》。所查各教室平均照度的总平均值为本指标的评价值,总平均照度应不低于 150Lx ;黑板应无裂缝,无反光、无眩光(3 项完全达到为合格),以受检“黑板合格率"为指标。 (4) 课桌椅评价标准见《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学校课桌椅卫生标准(GB7792-87)》,课桌、椅号(或高度)均与就坐学生身高相符合时才计入符合人数。以受检“课桌椅符合率"为指标。 (5) 饮水与洗漱设施 ①学校应为学生提供符合卫生标准的饮用水;②应提供相同于教学班数的完好的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