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 目 第一部分 商务部分第二部分 技术部分 第三部分 投标书格式第一部分 商务部分 一、招标公告二、供应商须知三、对供应商的规定四、协议条款一、 宁夏灵武市国土资源局土地开发整理测量项目政府采购招标公告宁夏灵武市政府采购中心受灵武市财政局委托,为灵武市国土资源局采购土地开发整理测量项目项目,现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委托编号:NXLW053 号 二、项目名称:土地开发整理测量项目三、招标方式:公开招标四、投标供应商投标时须携带下列有关资料1:注册登记年检合格的有关证件(含: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法人代码证等);2:具有丙级测绘资质;3:法人委托书及身份证原件;4:其他有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开标现场必须提供上述资质证件的原件,因特殊原因无法提供原件,应由发证机关或公证部门出具的有关证明为根据,投标书中提供复印件
监督、公证部门代表将根据公告规定,在投标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对供应商资质进行审查,供应商不能提供资质原件或法人委托书及身份证原件导致废标的,采购中心将有权取缔其再次参与由采购中心组织的重新招标活动,一切责任完全由供应商承担
五、参与投标的供应商到市政府采购中心领取招标书六、招标报名截止时间:4 月 23 日 17:00 时整七、开标时间:4 月 25 日 14:30 时整报名时提交:1、企业资质证件复印件及法人授权书; 2、保证金交款单据;八、招标货物名称、技术参数、数量详见招标书第二部分(技术规定及参数)九、投标保证金:保证金为人民币壹万元(10,000
00)整,协议签定验收合格后 5 日内退回,未中标供应商投标保证金现场退回
投标保证金须在 4 月 23 日 17:00 时之前交于灵武市政府采购中心(现金、转帐均可,不容许自带汇票),交纳投标保证金时间以到帐时间为准,投标人须持交款单据到灵武市政府采购中心办理投标手续
收款单位:灵武市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