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安全目标管理制度为贯彻执行上级主管部门有关加强学校安全工作的指示精神,进一步法律规范、强化校内安全管理措施,特制定安全目标管理制度,各部门必须仔细做到安全工作管理到人,责任到人,确保教育教学工作顺利开展,制造文明安全的校园环境
一、集会安全管理目标责任人:集会组织者及有关人员1、全校及年级组集会,班主任必须到场指挥学生
各教学楼的楼道要由值日老师监控,禁止学生上、下楼递追逐、打闹
散会后大会主持人和班主任要组织学生有秩序的离场
2、学校召开运动会必须有安全防范措施,班主任到场管理好本班学生,保卫人员负责整个会场的安全保卫工作
运动会期间学校校医不得离开会场
3、重大集会前,学校领导要组织安全保卫人员对会场进行全面安全检查,发现安全隐患要及时整改
二、值班安全管理目标责任人:值班人员1、凡有学生在校,学校都须安排值班,值班人员必须全程在岗,中途不得离岗
2、值周(日)人员和保卫人员要每天对整个校园进行巡视,年级组值日人员还要巡视课堂
3、放学后,值班人员关好门窗,并检查各室水电设施是否处于关闭状态
三、学生人身、交通安全管理目标责任人:有关人员1、学生入校后到放学期间,学校门卫要管理好校门,学生不得无故出校门
2、任何单位、个人到校找学生都要经过学校政教处、保卫科批准,并由政教处派人到教室通知
如有事必须请假离校的,由学生写好请假条经班主任签字后交给门卫方可离校
3、任何机动车辆禁止进入校园,如因工作需要进入校园的机动车辆要由门卫提醒司机慢行,并指挥车辆安全行驶、停靠
4、任何人不得在校内学习驾驶机动车辆
5、学生自行车进校后要服从管理人员的统一指挥安排,摆放整齐,并遵守停放时间
学生不得在校内骑自行车
6、全体教职员工都有义务保护学生的人身安全,如遇学生遭受外来人员侵害而视而不见者,学校将给予严厉处分
7、学校提倡教职工见义勇为
四、大扫除安全管理目标责任人:体卫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