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物品采购制度为加强学校办公用品管理,本着节约成本,提高效率,法律规范流程,明确责任,统一管理的原则
提倡健康优质、绿色环保、勤俭节约的现代办公方式,使学校物品采购程序化、法律规范化、制度化,结合本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一 、办公用品由总务处实行集中统一采购
学校办公用品的采购必须坚持“计划、适用、透明“的原则,采购原则上实行学期初按经费预算的计划,基本一次购买到位
中途确需购添物品,应由学校各处室年级事先提出购买申请,根据审批的程序,统一购买
由各处室年级主任填写《物品采购申请单》,提出申请,注明名称、品种、规格、数量、用途,填写项目应完整、准确
报分管校长审核签字,校长审批并安排总务处采购
二、购物的申请和审批都要坚持勤俭节约的原则,力争少花钱多办事
3000 元以内的购置,一般由各处室年级主任填写申请、经主管副校长审核、报校长批准;3000 元以上的购置,经学校校委会讨论批准
三、物品采购由总务处负责办理
小额采购至少有两人进行,购买专业性强、科技含量高或性能、用途特别的物品时,吸收专业人员或使用人员直接参加
采购人员应以高度负责的态度,仔细考察市场,货比三家,所购物品物美价廉,并对所购物品的质量和价格等负责
学校成立大额采购小组,由有关行管人员、具体经办人员组成,必要时吸收教工代表参加
3000 元以上的大宗物品购置,由大额采购小组负责
四、凡是纳入政府集中采购的项目,无论数额大小,一律严格根据市政府集中采购制度执行
五、物品购置后,采购人员及时将实物交给保管员,做好入库登记或固定资产登记,有关人员要在票据和购物清单上签字
六、购物结算要及时,一次一清
购物三天内,采购人员负责将相关票据和清单经有关副校长审核签字后报校长签字,到财务处报销
因特别原因不能立即结算的,也必须在三天内履行清单的审核签字手续,日后凭法律规范的清单办理相应的票据报销
七、校长、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