启晨学校生活指导老师考核细则(试行) 为了加强后勤工作的管理,为住校生制造一个良好的生活休息环境,确保学生用餐和寝室安全、干净、有序,提高生活指导老师的工作积极性,对生活老师的工作质量实行量化管理,增大生活指导老师工资发放的透明度,特制定本考核办法
请假短时间离岗前需上报、未上报者扣 2 分
学生未在寝室或不是学生用餐时段,一周内允许两次外出,超出者扣 2 分
(带学生外出看病除外,但需提前上报
星期日下午 3:00 未到校者(请假得到批准的除外)扣 1 分
本学期允许请假一天,两天以上扣除当天工资,请假未经许可而私自离岗者以旷工论处,即旷工一天,以单日工资的双倍处罚
学生在寝室时段,生活老师不能离开寝室,否则扣 2 分
按时督促学生离开寝室,学生出了寝室再锁门,工作不落实者扣 1分
积极巡查,查获学生携带管制刀具、烟花、打火机等违禁物品进入寝室者加 1 分,若被学校查出则扣 1 分
一个月内,所管寝室未发生偷盗现象,加 1 分,出现偷盗现象没查出者扣 1 分5
一个月内寝室无财产损坏现象的加 2 分,若有损坏而没落实赔偿的扣 2 分
学生在寝室里打闹,在床上走动或跳跃等,生活老师未及时制止的扣 1 分
7 关爱学生,天气变化,及时督促学生增减衣物,工作不到位者扣 1分
对侵吞学校财产或学生财物,或者所管寝室内学生发生重大安全事故,视情节严重,根据学校相关规定处理
学生到寝室(午休或晚寝)时段,务必要清查学生人数,对未到寝室的学生要清楚原因,否则扣 1 分
午休或晚餐熄灯后学生有喧哗、起哄、打骂、看书、吃东西、走动等不良现象扣 1 分
学生就寝时没关灯关窗帘的扣 0
不服从上级工作安排,与学校工作人员发生争吵的现象扣 2 分5
打骂学生的扣 2 分
仔细做好学生入校时寝室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