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中学校重大事项风险评估制度 为深化贯彻落实科学进展观,正确处理改革、进展、稳定的关系,提高各部门各年级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水平,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影响稳定的学校矛盾,推动民主文明和谐的灵中校园建设,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所称的重大事项是指在学校进展过程中涉及到的全体师生员工利益的决策、政策、建设项目和改革措施
开展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坚持“事前评估、防患未然”、“谁主管、谁负责”、“兼顾全体教职员工的眼前利益和长远利益”的原则
一、范围和内容 (一)涉及较大范围全体教职员工切身利益的土地、工程建设、购置应品的决策; (二) 涉及较大范围的征地拆迁和安置问题的决策; (三) 涉及学校进展和管理方面的重大决策; (四) 涉及到教学改革方面的重大决策; (五) 涉及建设项目的重大决策; (六)涉及福利待遇方面的重大决策; (七) 涉及环境卫生方面的重大决策; (八) 执行重大事项出台前和重点投资开发工程建设实施前维稳风险评估制定相应措施的事项
二、责任主体 1、 社会稳定风险评估责任主体是作决策、出政策、上项目的部门和年级
涉及多部门职能交叉的,由牵头部门(单位)负责
2、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实行校长办公室、各职能部门、各年级、各班级分级负责制
3、学校维稳领导小组负责抓好学校稳定风险评估工作的指导、检查和督促
三、实施程序 1、 对涉及到第一条规定内容之一的事项,由评估责任主体成立专门的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小组,明确一名责任领导,邀请有关专家和相关单位人员参加,必要时可邀请群众代表参加,进行风险评估
2、 风险评估按下列程序进行
制定评估方案
风险评估小组负责制定评估方案,明确组织形式、时间安排及具体要求
评估方案必须书面报告维稳领导小组
开展民意调查
风险评估小组根据评估方案,就拟定事项在实施地区进行公告、公示以及实行发放征求意见表、设置征求意见箱、召开座谈会、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