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县五通乡中心小学重大问题和重要事项决策制度为了贯彻“民主集中制”的原则,根据“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要求,法律规范学校重大事项决策行为
充分体现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
根据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重大事项的范围 (一)重大决策1、上级重要文件、重要会议精神的贯彻落实及向上级请示报告的重要事项
2、学校章程、学校进展规划、年度与学期工作计划
3、重大改革措施及规章制度
4、师资队伍的培训、进修方案或制度
5、教职工福利费的使用方案和使用情况
6、教职工年度考核情况
7、教职工晋职、晋级的评定方案
8、评优、评先工作
9、绩效工资分配方案的制定或调整
(二)教研组长、年级组长和班主任的选拔与任免
(三)重大事项安排 1、年度大型基建、维修项目的立项申报
2、年度大型设施设备的采购和更新(四)、大额度资金使用二、重大事项的决策形式 (一)学校重大事项的决策形式为校务会议
实行校长负责制,坚持党组织参加重大问题的决策,采纳集体议事并以会议决定形式讨论决定
体现集体意志,不以传阅、会签或个别征求意见等形式代替集体议事和会议决定
(二)决定学校重大事项的校务会议须有法定参会人员的半数以上到会方可进行
三、重大事项的决策程序 (一)事先个别酝酿 1、学校重大问题的决策必须在学校领导成员之间先进行个别酝酿,充分交换意见提出学校重大问题的初步意见
2、领导成员分别进一步听取党外群众的意见,加强调查讨论,为充分讨论做准备
(二)会前调查讨论,重大问题决策在听取意见时实行先党内后党外,先行政后群众的原则
做到:1、在行政会议上进行讨论充分听取中层及以上行政班子成员的意见
2、在充分讨论的民主基础上学校领导进行讨论统一思想形成主导性意见提交校务会议
(三)在会上充分讨论
在会上听取了意见并形成主导性意见之后实行民主集中制的原则
并做到:1、召开校务会议讨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