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洼学校问责制度为严肃学校工作纪律,转变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落实工作职责,结合本校工作实际,特制定本问责制度
一、问责对象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工作责任、造成不良影响和后果的七庄小学负责人及全体教职工
二、问责原则问责坚持权责统一、实事求是、公正公平和追究责任与改进工作相结合、教育与惩处相结合的原则
三、问责内容(1) 教育、教学质量下降或发生教育教学事故;(2)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职责,造成不良影响的;(3)对属职责范围内的事项推诿不办理或拖延办理的;(4)无正当理由,在规定时限内未完成交办工作的;(5)无正当理由,对家长和学生推诿拒不接待或态度生硬的;(6)学生出现损害事故,或造成学校财产重大损失的
四、问责方式(1)诫勉谈话;(2)取消当年评优评先资格;(3)责令作出书面检查;(4)责令公开道歉;(5)通报批判;(6)调整工作岗位;(7)停职检查;(8)劝其引咎辞职;(9)建议免职;五、问责办法1、通讯问责
全体教职工(以下同)应 24 小时保持通讯畅通(上课时间除外)
若不能保证及时联系的,应对责任人进行问责
2、安全责任问责
各安全责任人、班主任,应随时掌握本班或校园安全情况
若有违反安全责任制度的,对相关部门责任人进行问责:瞒报安全事故,未造成严重后果的,责令作出书面检查、通报批判;造成严重后果的,停职检查、劝其引咎辞职、责令辞职直至免职
3、工作作风、行为问责
老师在职期间应恪尽职守,积极、大胆地创新工作方法,提高工作效率
若工作平凡,无所作为,引起教职工或群众不满的,对分管负责人进行问责:情节轻微,在民主测评中教职工或群众不满意率在50%——60%之间者(不包括 60%),责令作出书面检查、通报批判;教职工或群众满意率低于 50%(包括 50%)者,停职检查、劝其引咎辞职、责令辞职直至免职
4、违规收费问责
各班应严格根据相关规定收费,若违规收费则对责任人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