干部职工百分制考核方案一、干部职工考核的主要内容为
履行岗位职责情况、完成年度工作情况、工作考勤情况等,重点对德、能、勤、绩、廉、考勤等方面进行全面考核
考核实行百分计分制
㈠德(20分)考核标准:1、政治表现好,4分;2、积极要求进步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3分;3、与党委、政府保持一致,5分;4、服从工作安排,听从指挥,5分;5、讲文明、讲礼貌、讲团结、讲奉献、讲原则,3分
㈡能(25分)考核标准:1、工作效率(业务水平),5分;2、工作创新能力,5分;3、处理突发事件能力,5分;4、组织协调能力,5分;5、语言、文字表达能力,5分
㈢勤(10分)考核标准:1、遵守各项规章制度情况,5分;2、工作踏实,积极肯干,能吃苦耐劳,2分;3、积极参加业务、政治学习,与时俱进更新知识和观念,3分
㈣绩(25分)考核标准:1、包村工作(包括:党建、农村经济、政治思想宣传和“三个文明”建设、司法调解、综治维稳、武装、工青妇、计划生育、农牧林业、退耕还林、扶贫、民政、教科文卫以及其他工作),15分;2、具体工作
年初有工作计划、半年有小结、年终有总结,保质保量完成各项具体工作任务,10分
㈤廉(10分)第1页共12页考核标准:1、廉洁奉公,忠于职守,4分;2、严格遵守公共财务管理规定,无假公济私行为,3分;3、艰苦奋斗,勤俭节约,无铺张浪费行为,3分
㈥考勤(10分)1、迟到、早退一次扣0
5分;2、事假累计超过7天的,一天扣0
5分;3、旷工一天扣2分
二、加分事项㈠年度考勤为全勤的,加1
㈡本人具体负责的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年度目标考核中得分在90分以上95分以下的,加1分;95分以上的,加1
㈢本人具体负责的工作获得州委、州政府及以上表彰的,加3分;获得县委、县政府表彰的,一等奖加2分,二等奖加1
5分,三等奖加1分
㈣个人获得县级表彰的,加1分;获得州级表彰的,加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