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宿舍热水供应管理规定一、热水供应时间:1、6:10-—7:30,值班电话:
2、17:00——18:303、20:30--21:30二、热水使用注意事项:1、错峰用水
特别是高楼层的宿舍,由于学生宿舍热水总供应量和水压相对固定,请同学们使用热水时注意避开用水高峰期,以保证宿舍热水的使用
2、温度调节
由于学校供应热水温度为 43——60℃,请同学在用水过程中注意通过冷热水阀调节温度,避开烫伤
3、节约用水,用水完毕请随手关好水龙头,爱护热水设施
出现漏水或供水电设施损坏现象,应及时到生管处报修
人员离开房间或不用水(特别是假期离校前)时,必须做到人走水关
4、学校对每学生每月免费补助用冷热水各 2 立方米(二月、八月除外),超额用热水水费由本室成员共同负担,隔月结算
寒、暑假期间,学生宿舍暂停热水供应
5、学生宿舍供应热水时间按气候、季节另行规定,热水供应时间一般始于1 0 月初,截止到 6月中旬
6、住宿同学不得私自改变水管网设施,不得擅自拆迁、更换,如有人为的损坏照价赔偿,对造成重大事件者,要严肃追究法律、经济责任
三、违规使用热水的赔偿责任 1、宿舍内供水管均为热水专用封闭管路,如热水管理员检查发现管道损坏,而该宿舍并未曾主动报修或联系热水管理员,则被视为违规使用热水
违规宿舍将被追究赔偿责任(包括:负责维修人工、材料费等),并报该宿舍相关部门予以处理
2、对破坏、盗窃等违规使用热水的宿舍,按被发现次数计算
第一次发现责令该宿舍缴纳赔偿费用为 120 元;第二次发现责令该宿舍缴纳赔偿费用为 200 元;第三次发现将责令该宿舍缴纳赔偿费用为 300 元,同时停供该宿舍热水一周,具体时限视该宿舍认错情况确定
3、严禁学生使用空宿舍内内热水,第一次发现责令该学生缴纳赔偿费用为 20 元;第二次发现责令该学生缴纳赔偿费用为 40 元;第三次发现将责令该学生缴纳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