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刷包装系学生干部管理条例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学生工作的法律规范化管理,建立学生干部管理竞争机制和激励机制,提高学生干部的整体素养,促进学生干部队伍建设,保证学校各项工作和活动的顺利开展,特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本条例适用于校团委所有学生干部
第二章 学生干部的基本准则第三条 在思想政治、品行修为和学习等各方面起表率作用
第四条 坚决贯彻执行所在学生组织的各项章程或条例,服从工作安排,根据所任职务的要求积极工作,仔细负责
第五条 及时反映广阔同学的意见和情况,做学生利益的忠实代表和维护者
第六条 活跃校园文化,提倡良好的校风、学风,促进学校学生学术科技活动的开展
第七条 坚决贯彻执行学校、学院党政组织的决定和意图,对团员青年进行教育、疏导、沟通、解释和服务工作
第八条 努力提高自己的组织能力,口头表达能力,宣传能力以及社交活动能力
第九条 正确处理工作与学习的关系,做到工作、学习两不误
第十条 团结一致,工作上相互支持、相互帮助、相互监督,要注意自身修养和形象
第十一条在开展工作时,要坚持工作原则,从学校进展大局出发,服从上级组织安排
第十二条 各部门或部门负责人之间若有建设性建议或不同意见,可以用口头形式或书面形式向上级组织反映
第十三条 学生干部应根据“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办事
若办事有失公平,出现严重失误,要公开道歉,并给予内部通报批判
第十四条 各部门在开展活动前应做好详细的活动计划,并及时向上级组织汇报,征得其同意后,方可进行
每次活动结束后,要做好总结工作和收尾工作,并及时上交一份工作总结,以便存档
第十五条 各级学生干部间应加强联系,建立起联系网络机制
第十六条 对于学校举办的各种活动,学生干部应积极参加,并准时到达活动进行地点,按要求完成分配下来的工作
第三章 学生干部的选拔和任用第十七条 学生干部选拔原则:“公平、公正、公开”、德才兼备、竞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