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德育量化考评制度根据《天津市中小学德育规程》关于对学生的操行进行考评的规定
为提高学生良好的行为习惯和文明意识
使学生职业道德素养和社会适应能力有效的增强
激发学生积极向上的动机
使学生不断发扬成绩纠正缺点,建立学生德育量化考评制度,使学生的品德修养沿着健康的方向进展
一、 考评内容及等级: 根据中学生守则和中学生行为法律规范要求,制定出 20 条考评内容,每条 5分,并分 5、3、1、0 四个等级,95 分以上为优(占 15%—20%)A 等、85 分以上为良(占 65%—70%)B 等、70 分以上为及格(占 10%—15%)C 等、70 分以下为不及格 D 等
个别班级 A、B、C、D 等级比例根据年级和班级考核的情况由德育处确定
二、考评方法: 1、 成立以班主任为组长,由班级学生、干部代表为成员的考评小组,以班级为单位负责检查落实
2、 各班要对学生进行考核评价,建立学生量化记分卡,每月对班级学生进行量化评定等级,每月累积,期末进行总评
3、 学生参加全校性活动,受到全校表彰或在市区活动中获奖或做好人好事受到社会好评,根据情况酌情加分
学生违反校规根据处分级别酌情减分
4、 团委、学生会负责相关工作考评
5、 体卫处负责周四卫生扫除及值勤班的检查考评
6、 班主任、班级考评小组负责班级日常管理考评
7、 德育处,年级组负责检查、指导、评价操作过程具体实施情况
8、 班主任对考评内容,实施过程落实到人,做到日有检查月有总评,分析
三、 考核与评价:1、 班主任每月组织学生进行考评,采纳自评、组评、班主任评的方法,逐月累计,定出学生学期德育量化等级
学生三个学年德育量化分总分做为学生毕业德育成绩并记入学生档案
2、 学生德育量化分做为学生毕业,推举、评优的重要依据
凡是评为优等的学生可有资格参加市、区级三好学生评选、评为良以上的学生有资格参加校级三好学生的评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