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职业技术学院老师企业实践管理办法(修订)为进一步推动我院双师型师资队伍建设,切实提高老师的专业实践能力,深化校企合作、产学研结合,现根据《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完善职业教育老师培育培训制度的意见》(教职成【2024】16 号)和《浙江省教育厅关于加强高等职业院校“双师"老师队伍建设的若干意见》(浙教高科【2024】161 号)的精神,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本办法。一、总体目标提高老师的职业教育教学能力、技术研发能力和社会服务能力,促进专业建设和“双师”老师队伍建设,推动校企合作,提升教育教学质量.争取用 3 年时间,使生师比达到 16:1(含专任老师及兼职老师),“双师”老师占专任老师和专业老师的比重分别提高到 60%和 80%,且 60%的“双师”老师拥有 2 年以上企业工作或锻炼经历;与企业共同建立相对稳定的“双师"老师培育培训基地10 个.二、对象范围所有担任专业课、基础课的老师,以专业老师为重点。三、任务要求1、根据老师专业化进展规划,学院对老师企业实践提出分层分类任务要求:新进的无企业工作经历的老师,必须要到相关企业实践累计满 2 年,考核合格后方能独立开课.要求了解相应的业务流程、岗位素养、知识技能要求,收集实际岗位工作案例和项目,改造后用于实际教学。聘任中级及以下职称的老师,每年至少有 15 天左右的时间带课题、带任务到企业进行与专业授课相关的工作研修;每 5 年至少有累计 6 个月的企业实践经历,了解与本专业最新的行业动态,学习专业在生产实践中应用的新知识、新技能、新工艺、新方法、新法律规范以及企业文化,收集实际岗位工作案例和项目实施课程改革,指导学生专业实践实训。聘任副高职称及以上的老师,每年至少有 15 天左右的时间带课题、带任务到企业进行与专业授课相关的工作研修;每 5 年至少有累计 6 个月的企业挂职锻炼,带着项目和技术参加企业实践,把握最新行业动态和技术进展趋势,拓展校企合作项目,整合各方资源不断推动教学改革,完善教学方案,积极开发校本教材,参加企业新产品开发、新技术研发、技术培训等,指导学生专业实践、毕业设计并推举就业.聘任实训岗位的老师,须带着建设实训基地和编写实训教材的任务,每年至少有 15 天左右的时间带课题、带任务到企业进行与专业授课相关的工作研修;每 5 年至少有累计 6 个月的企业实践经历,提高关键能力和操作技能。2、二级分院专业老师每年累计企业实践达到 15 天及以上的人数应达到专业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