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文明施工奖惩制度为仔细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管理,防止或减少伤亡事故的发生,保障职工在生产、生活中的安全与健康,树立反习惯性违章的长效机制,项目部特制定安全奖罚管理制度。在项目部范围内实行严格的奖惩制度,对在安全生产中作出显著成绩和特别贡献的集体或个人应给予重奖;对在生产中严重失职,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造成事故的,实行安全责任追究制度。具体奖罚制度规定如下:一、奖励在安全生产中做出下列贡献之一,经项目经理批准给予 500~2000 元奖励:1、在危机关头,排除险情,避开重大的机电设备、交通、火灾、中毒等事故发生或人生伤亡事故发生的;2、发生事故时积极抢救,防止事故扩大,使员工生命和集体财产免受或减少损失者;3、保证本工程能法律规范施工,不发生任何轻伤事故,保证本作业面没有安全隐患的;4、研制、革新、引进安全技术,经有关部门鉴定,实际效益(效果)显著的;5、重大施工项目(含单项工程)施工组织中,做到安全技术措施制定及时,审批、交底、实施仔细负责,预防事故发生,确保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行之有效,对保证生产计划按期实现目标,生产经营效果有明显作用的;6、在发生机械事故、防洪抢险、自然灾害等突发性事件时,积极果断实行有效的安全技术措施,防止或减少事故损失的.二、处罚(一)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每次罚款 100 元,并通报批判1.进入施工现场不戴安全帽或者不系好安全帽带以及把安全帽做其他使用.2。违反持证上岗规定,无证操作各类设备,以及特别工种作业人员无证上岗作业;操作旋转设备戴手套.3。工作中随意穿越、移动防护遮拦;攀登脚手架、不走安全通道,上、下攀爬脚手架,跨越沟道、孔洞等。4。揭开沟道、孔洞盖板作业时不挂警示标志,作业结束后不将盖板及时恢复原样。5。作业过程中抛扔传递工具、材料、设备等。6.宿舍乱接乱拉电线,使用电炉,堆放易燃杂物。7。进入施工现场穿高跟鞋、裙子(裙裤)、拖鞋、背心、短裤、露趾凉鞋、登高作业未穿防滑鞋。8。酒后作业、酒后驾驶.(二)发生下列情况之一者,每次被处罚 100-500 元1。可能产生触电事故的违章行为(1)非电工从事电气作业或不具备带电作业资格人员进行带电作业;电工作业一人操作,未安排监护人的.(2)电气设备检修,不按规定进行警示标识;装设地线前,不验电;线路停电检修,未按规定接好地线就开始工作。(3)跨越安全围栏或超越安全警戒线。(4)使用不合格的绝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