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处理制度为了及时报告、统计、调查和处理职工伤亡事故,制定预防措施防止伤亡事故的再次发生,特制定本规定。1 伤亡事故的上报1。1 安全生产事故的报告工作必须坚持实事求是,尊重科学的原则。1.2、安全生产事故发生后,负伤者或者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上报公司工程管理部。1。3、工程管理部接到重伤、死亡、重大伤亡事故报告后,应当立即报告总经理,其中死亡、重大伤亡事故并应上报市、区主管部门及市总工会、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公安部门和人民检察院等单位.1。4、发生死亡、重大伤亡事故时,公司安全委员会成员应立即赶赴现场,保护事故现场并迅速实行必要措施抢救人员和财产,防止事故扩大;公司工程管理部及主管安全的副总经理必须协同事故调查小组调查并及时做出处理意见.1。5、公司工程管理部应当依照国家有关规定统计、报告死亡事故.1。6、对伤亡事故隐瞒不报、谎报、故意迟延不报,故意破坏事故现场,或者以不当理由,拒绝提供有关情况和资料,对项目经理、直接责任人员按《安全生产奖罚规定》处罚,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2 事故的调查与结案2。1 调查组的组成 发生人员重伤及死亡事故,由公司总经理或指定的人员组织施工生产、技术、安全、劳资、工会等有关人员组成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2。2 事故调查程序 死亡、重伤事故,应按如下要求进行调查,轻伤事故的调查,参照进行.2.2.1 现场处理2.2。1.1 事故发生后,应抢救受损害者,实行措施制止事故蔓延扩大;2。2。1.2 仔细保护事故现场,凡与事故有关的物体、痕迹、状态,不得破坏;2。2。1.3 为抢救受损害者需移动现场某些物体时,必须做好现场标志.2。2。2 物证搜集2。2。2.1 现场物证包括:破损部件、碎片、残留物、致害物的位置等;2。2。2.2 在现场搜集到的所有物件均应贴上标签,注明地点、时间、管理者;2.2.2。3 所有物件应保持原样,不准冲洗擦拭;2。2。2。4 对健康有危害的物品,应实行不损坏原始证据的安全防护措施。2。2.3 事故事实材料的搜集2.2。3。1 与事故鉴别、记录有关的资料① 发生事故的单位、地点、时间;② 受害人和肇事者的姓名、性别、年龄、文化程度、职业、技术等级、工龄、本工种工龄 、支付工资的形式;③ 受害人和肇事者的技术状况、接受安全教育情况;④ 出事当天,受害人和肇事者什么时间开始工作、工作内容、工作量、作业程序、操作时的动作(或位置);⑤ 受害人和肇事者过去的事故记录.2.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