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 全 设 施 安 全 检 查 表 受检查部门日 期检 查 人 员组 别序号检查内容检查要求检查评价备注符合不符合及主要问题一、总体布局:1厂内建构筑物与周边相邻建构筑物安全防护间距甲类厂房与重要公共建筑之间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 50m,与民用建筑和设施的距离不小于 25 米
散发可燃气体、可燃蒸汽的甲类厂房与厂外道路不小于 15m2生产设施、储存装置、道路、生活设施、架空电力线之间安全间距甲类厂房与明火或散发火花地点之间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 30
0m;甲类贮存设施与民用建筑、明火或散发火花地点不应小于 30
甲类厂房、甲类库房、甲、乙类液体贮罐,液化石油气储罐,可燃、助燃气体储罐与架空电力线的最近水平距离不小于电杆(塔)高度的 1
5 倍甲、乙类厂房之间的防火间距不小于12 米;与甲类库房之间的防火间距不小于 15 米;与厂内民用建筑、办公楼的防火间距不小于 25 米3散发可燃气体、可燃蒸汽的甲类厂房与厂内主要道路(路边)间距不小于10m;厂外道路路边不小于 15m
4生产设施、储存装置与厂界安全间距厂区围墙与厂内建筑之间的间距不宜小于 5
0m,且围墙两侧的建筑之间还应满足相应的防火间距要求
占地面积大于 3000m2 的甲、乙、丙类厂房或占地面积大于 1500m2 的乙、丙类仓库,应设置环形消防车道;消防车道的净宽度和净空高度均不应小于4
0m5厂房、建构筑物耐火等级甲乙类生产厂房、贮存库房的耐火等级不低于 2 级6警戒区易燃易爆、有毒物品场所应设置区域警示线、警示标识和警示说明二、消防设备7火灾报警系统甲、乙、丙类生产厂房和物品库房应根据其级别设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8工艺装置和贮罐区设置的消防给水系统根据生产工艺装置的性质、消防用水量等因素设置消防水系统,消防用水可由给水管网、天然水源或消防水池供给,且应设置可靠的取水设施9室外消火栓设置的规格和数量室外地上式消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