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塞恒丰农业专业合作社管理制度安塞恒丰农业专业合作社管理制度目 录1、成员大会制度 2、理事会工作制度 3、监事会工作制度 4、财务管理制度 5、盈余分配制度6、学习培训制度7、档案管理制度8、民主管理制度 7、办公室工作职责8、营业部工作职责9、财务部工作职责10、库管员岗位职责 成员大会制度一、为了保护合作社成员的合法权益,体现民主管理的原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特制定本制度. 二、成员大会由全体成员组成,是合作社的最高权力机构. 三、成员大会职责: 1、审议、修改本社章程和各项规章制度; 2、选举和罢免理事长、理事、执行监事(或者监事会成员); 3、决定成员入社、退社、继承、除名、奖励、处分等事项; 4、决定成员出资标准及增加或者减少出资; 5、审议本社的进展规划和年度业务经营计划; 6、审议批准年度财务预算和决算方案; 7、审议批准年度盈余分配方案和亏损处理方案; 8、审议批准理事会、执行监事(或者监事会)提交的年度业务报告; 9、决定重大财产处置、对外投资、对外担保和生产经营活动中的其他重大事项; 10、对合并、分立、解散、清算和对外联合等做出决议; 11、决定聘用经营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的数量、资格、酬劳和任期; 12、听取理事长或者理事会关于成员变动情况的报告; 13、决定其他重大事项四、成员大会由理事会(理事长)负责召集,每年至少召开一次。 五、合作社召开成员大会,出席人数应当达到成员总数三分之二以上. 六、成员大会选举或者做出决议,应当由本社成员表决权总数过半数通过;做出修改章程或者合并、分立、解散的决议应当由本社成员表决权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七、遇下列情况,可以临时召开成员(代表)大会: 1、百分之三十以上的成员提议; 2、执行监事或者监事会提议; 八、成员大会对有关议案进行表决时,实行“一人一票"制.成员因故不能参加时,可书面委托成员代理,一个成员最多只能代理两个成员. 理事会工作制度 一、为了法律规范理事会的行为,促进合作社进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特制定本制度。 二、理事会是合作社的执行机构,对成员大会负责。 三、理事会由 6 名理事组成,理事会成员由成员(代表)大会从本社成员中选举产生,任期 3 年,可连选连任。 四、理事会职责: 1、组织召开成员大会并报告工作,执行成员大会决议; 2、制订本社进展规划、年度业务经营计划、内部管理规章制度等,...